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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09 | 來源: 大紀元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6年6月,壹紙法院判決將曾兩度締造千億產業的“鋼鐵大王”戴國芳再次推向深淵,其家族被判承擔連帶債務清償責任。他的悲劇並非單純的商業經營失敗,而是深刻折射出在中共宏觀調控與缺乏產權保障的體制下,中國民營企業家難以擺脫的時代宿命。
從江蘇常州的拾荒少年,到中國最具代表性的民營鋼企標竿,戴國芳壹生歷經“鐵本”與“德龍”兩大鋼鐵帝國的崛起與覆滅。
“鐵本”風暴:草根鋼鐵夢碎 中共宏觀調控
戴國芳的發跡,是中國經濟起飛階段草根資本主義的典型縮影。
1964年生於江蘇常州農村的戴國芳因家境貧寒,初贰便輟學,早年隨父親走街串巷回收廢鐵。在發現廢鐵加工的暴利後,他淘來老舊壓塊機,逐步添置小高爐,憑借將所有利潤投入工廠的偏執與對煉鋼的狂熱,慢慢搭建起簡易產業鏈。
1996年,江蘇“鐵本鋼鐵”正式創立。隨著中國城鎮化啟動帶來的基建紅利,鐵本迅速擴張,2002年銷售額突破17.7億元。2003年,在地方政府暗中支持下,戴國芳著手興建占地6500畝、總投資106億元、年產能達840萬噸的巨型鋼鐵項目,並在長江邊放出豪言:“叁年超越寶鋼,伍年趕超浦項!”
然而,這份威脅到國有企業壟斷地位的野心,恰逢中央與地方博弈的敏感時刻。當時隨著中國城鎮化啟動,各地對鋼鐵等建材需求暴增,在地方政府帶動下掀起了新建與擴建鋼鐵廠的投資狂潮,吸引了大量民間與地方資本。
為此,中共高層於2003年12月23日印發通知,以“盲目投資、低水平重復建設”為由,要求各地迅速遏制鋼鐵等行業的發展勢頭。
資深媒體人李庭仟(Mike Li)曾披露,當時“政令不出中南海”,各地政府非但未聽從北京的行政命令,反而暗中加大支持力度,從土地審批到銀行貸款給予地方項目多方庇護。據坊間流傳,地方的陽奉陰違令中央大怒,決定抓個典型嚴加懲處。
“戴國芳壹手建立的‘鐵本鋼鐵’倒在中共的鐵拳之下,被判入獄伍年,罪名是虛開增值稅發票抵扣稅款。”李庭仟進壹步說明,這類稅務操作當時在業界非常常見,大型鋼企收購小廠生鐵多為現金交易,賣家往往無“壹般納稅人”資格,自然沒有進項發票,“這在業界也不是什麼秘密,只要是當地稅局審核收稅即可”。
對於鐵本驟然倒塌的深層原因,李庭仟評論道:“當戴國芳鋃鐺入獄,迅速發展的‘鐵本鋼鐵’轟然倒下……民營企業威脅到央企的壟斷地位,以及被地方政府裹挾對抗中央才是真正的原因,這也是中國民營企業家的宿命。”
制度之惡:地方共謀下的民企代罪羔羊
戴國芳的第壹次倒下,充分暴露了中共體制下民營經濟面臨的結構性矛盾與司法工具化。美國胡佛研究所學者諾頓(Barry Naughton)與英國紐卡索大學(Newcastle University)學者周武彪(音譯Wubiao Zhou)的相關研究均指出,中共選中鐵本殺雞儆猴,不僅因為其規模龐大,更因為其“民營”身份。
諾頓直指,同期國營企業的違規比比皆是,但宏觀調控在執行上永遠偏向體制內,所有制身份才是鐵本被選中的根本原因。
劍橋大學出版社2020年出版、由張琦(音譯Qi Zhang)與劉明興(音譯Mingxing Liu)合著的專書,更深刻揭露了“地方共謀、民企頂罪”的責任轉嫁機制。
書中指出,鐵本案中所謂的化整為零分割土地、按小塊地皮發放貸款,實質上是常州地方官員為規避中央審批而設計的操作。但在2004年九部委聯合調查中,被捕的卻是戴國芳及其副手,官員安然無恙。
民營企業家在中央和地方博弈中成了地方政府的政治保險絲,正如作者所引述的商界殘酷比喻:政府對待民企如同“養豬,養肥了再宰”。
戴國芳的司法過程同樣充滿爭議。被羈押兩年後,案件才於2006年重啟,指控從行賄、詐貸壹路縮水至“虛開發票逃稅”,而作為證據的發票竟是上游供應商偽造的。盡管如此,他仍被判刑伍年。
出獄後,他的新廠設備被司法拍賣,承載夢想的土地也被央企中石油購得,建成了成品油集散中心。
李庭仟說,這印證了制度經濟學的核心命題:中共政權缺乏獨立司法與透明決策,無法向企業家“可信地承諾”保護其財產,法律往往淪為可伸縮的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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