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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12 | 來源: 濟寧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我的眼睛沒花吧?
上海街頭竟然有只狗在開車?!
7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發布消息:
2026年7月4日,石某(女,38歲)駕駛小客車行至余慶路路邊停車位時,為吸引他人關注,將寵物犬單獨放在駕駛位上後,使用自動泊車功能停車,引發路人圍觀。目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警方已對石某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網友評論
@F:狗爪子亂動按到什麼東西怎麼辦,踩到油門怎麼辦?
@第伍紀冰期:我看別人自動泊車都是直接走人的。
@tiguesent:自動泊車只是人下車,人也要在旁邊看著車的,有的自動泊車功能車在泊車,人在車外還能手機或者車鑰匙控制車急停,就是為了以防萬壹。現在好了人不但不好好看著主駕駛還放了壹個狗,你怎麼保證狗不碰到任何按鈕或者方向盤之類的,這不是危險駕駛是什麼,那個自動泊車說明書上寫了泊車時候主駕駛可以放活物在那?
@能能生於萌:居然有人質疑這為什麼違法,照這個邏輯,以後接送孩子上學,自己不用上車,把孩子放主駕再開個自動駕駛就行了 。
輔助駕駛≠自動駕駛
脫手脫眼不可行
交警提醒,現在市場上銷售的汽車所搭載的“智能駕駛”功能,對駕駛人來說承擔的是“助手”功能,只是分擔開車壓力,無法像人壹樣,應對所有復雜多變的交通場景。
駕駛人在開車的時候使用了“智能駕駛”,如果注意力分散或關注與駕駛不相關的活動,壹旦發生事故,將可能面臨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及刑事追責叁重法律風險,還有可能觸犯危險駕駛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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