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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12 | 來源: 法治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人可以走,配方手藝留下?近日,河南鄭州廚師董先生在提出離職時被飯店要求交出烹飪配方,即SOP(標准作業流程),制作步驟、用料、用量需精確到克數。“老板說離職的話,必須得寫每個產品的制作步驟,不給他寫的話工資不結。”董先生不解,老板如此操作難道想套配方不成?對此,飯店工作人員回應,寫SOP是為了標准化工作,確保員工請假時其他廚師能基本復刻菜品口味,並稱“工資不會拖欠”。
不少網友吐槽,店家將薪資結算與私人配方強行捆綁,屬於變相侵占勞動者技術成果。工資不能買斷手藝,想要配方大可以協商買斷,拿薪資綁定技術,既不合情也不合法。同時,也有網友表示,烹飪配方的歸屬需視情況而定,若飯店為配方研發提供了食材和資金,員工離職時應交出配方。

那麼,烹飪配方究竟歸誰?飯店是否有權向離職廚師索要?《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郭政,對此作出專業解讀。
1.廚師烹飪配方在法律上如何認定?飯店有權要求廚師交配方嗎?
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拾條,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若配方中涉及飯店未公開、具有商業價值(例如獨特口味,穩定吸引客源等)且采取保密措施的獨家配方、工藝、訣竅,則可被認定為企業商業秘密。但是,若廚師烹飪配方僅為壹般技能或通用烹飪技法,沒有形成門店專屬保密文件,也不屬於門店專項研發成果,應定性為廚師賴以謀生的個人職業技能。
若配方屬於商業秘密,且廚師崗位涉及配方研發、掌握公司產品配方,勞動合同中有明確保密義務的約定或簽有保密協議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贰拾叁條和第伍拾條,飯店有權要求廚師返還配方文件、不得私自外泄、跳槽使用,履行繼續保密等義務;若所謂“配方”僅為廚師個人掌握的職業技能或行業普遍可知方法,飯店無權要求交付或限制廚師流動。
2.不交配方就不能結算工資離職,廚師該如何維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叁拾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飯店以“交出配方”為條件扣發工資或拒絕結算離職,屬於克扣或無故拖延的變相拒付勞動報酬。廚師可與單位協商、發送書面催告等方式維護權益,如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依法要求足額支付勞動工資,對裁決不服可訴至法院。
廚師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拾伍條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飯店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需按應付金額50%—100%加付賠償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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