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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13 | 來源: RFA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人權網站發布《中國民商事律師權益狀況報告》,披露中國民商事律師目前的執業處境。(中國人權網站圖片)
公益機構亞洲律師網絡7月8日發布《中國民商事律師權益狀況報告》,指中國民商事律師過去被認為處於執業“安全地帶”,如今律師代理合同、債務、房地產及公司糾紛,也可能被有關當局追溯認定為“幫助委托人犯罪”。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參與訴訟或收取代理費,都可能招致刑事追訴。
這份報告在中國“709大抓捕”拾壹周年前夕,在“中國人權”(Human Rights in China)網站發布。2015年7月9日起,中國當局大規模拘押人權律師和維權人士。拾壹年後,針對律師的壓力已從人權案件和刑事辯護領域,延伸至長期從事民商事業務的律師。
參與研究的公益律師陸妙卿對本台說,過去律師行業普遍認為,刑事辯護和維權案件風險最高,只要從事合同、公司、房地產等民商事業務,執業風險相對較低。如今這種職業判斷正在發生變化。她說:“案件風險還取決於當事人身份、案件背景及政治環境。壹個原本普通的商業糾紛,也可能導致律師被刑事追責,甚至有牢獄之災。這種高度不確定性,正在迫使越來越多民商事律師重新調整自己的執業判斷。”
普通商業案件也有刑事風險
廣西律師馮波案是報告收錄的案例之壹。馮波曾擔任廣西壹家商會會長的法律顧問,該會長後來被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首要分子,馮波隨即被控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壹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贰審法院撤銷涉黑罪名,但仍以詐騙罪和幫助偽造證據罪判處5年。
報告以馮波案說明,律師與客戶之間原本正常的法律顧問關系,可能在客戶被刑事定罪後重新接受審查。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參與的債權處置、代理行為乃至收費,都可能被回溯認定為幫助犯罪。辦案人員有時以律師“應當知道”或“明知”為由追究責任。
安徽律師呂先叁案也被列入其中。呂先叁代理多起民間借貸糾紛,委托人後來被認定涉及“套路貸”犯罪組織,他被控為詐騙罪共犯,壹審被判12年,贰審改判3年。報告記載,案件偵查階段存在刑訊逼供,相關視頻公開後被刪除。
律師執業風險持續增加
在涉及民營企業、互聯網平台、金融糾紛和債務案件時,律師還要判斷案件是否可能被賦予政治敏感屬性。部分律師在審查法律關系前,先評估當事人身份、企業背景及政治風險。
報告指出,民商事律師面對的風險包括政治風險邊界擴展、“以刑代民”和“以刑化債”等執法模式擴散,以及司法資料公開程度下降。報告所引數據指,2023年裁判文書公開率跌至12.5%的歷史新低,司法不透明與不可預測性雙重加劇,使律師承擔的執業風險大幅上升。
除刑事風險外,中國律師還面對業務減少和稅費負擔。截至2025年,中國執業律師已達83萬人,拾年間增至原來的近1.8倍;北京律師人均創收從2019年的84萬元下降至2023年的68萬元。
律師面對多重執業壓力
旅居美國的北京律師李方平對本台說,中國民商事律師面對的已不是單壹問題,政治風險、司法不確定性、市場競爭和稅費制度相互疊加。他說:“市場低迷之下,律師收入下降,稅費和合規成本卻沒有同步減少。許多律師已經處於難以長期承受的狀態。如果這種趨勢持續,受影響的不只是律師群體本身,更將削弱市場主體依法獲得法律服務的能力。”
報告認為,律師嚴格繳納稅費後,綜合稅負可能占收入肆成至伍成;采用行業內常見的稅務安排,又可能面對稅務和公安部門追責。報告將這種處境概括為“合規即虧損,避稅即違法”。
中國律師協會現行體制也被指缺乏行業自治。報告指,律師協會由司法行政部門實際控制,部分協會的中共黨組書記由政府官員兼任,難以代表律師處理執業權受損問題。報告建議推動律師協會回歸行業自治、調整律師稅費制度,並建立明確的職業退出機制,使律師發現委托人可能違法時,可以終止代理並獲得法律保護。-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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