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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13 | 來源: ZAKER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網上出現關於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2019屆碩士畢業生蔣方舟學位論文涉嫌學術不端的新線索。
中國人民大學13日晚發布情況通報,經調查認定蔣方舟構成學術不端行為,決定撤銷其碩士學位。
圖源:@中國人民大學
隨後,@蔣方舟 發微博稱:“本人接受人大校方對此事的處理。因此事被驚擾並失望的讀者,我致以歉意。對我的老師為此事蒙受的處分,深致歉意。 ”
圖源:@蔣方舟
然而風波並未就此平息,無論是該微博的轉發評論區,還是互聯網的自發討論,輿論都對蔣方舟相當不利。
“致歉”,並非針對學術不端
在此前清華教授肖鷹指控蔣方舟“論文造假”壹事中,蔣方舟7月4日在其個人社交平台發文,題目為《請清華教授停止對我的網暴、造黃謠以及污蔑式舉報》。
她在文中寫道:
“論文寫作過程中存在引注不規范的問題,我願意接受相應的批評與規范性認定;但論文不存在抄襲、洗稿、剽竊、侵占、編造引文、AI寫作、代筆、買文中的任何壹項學術不端行為。”
而中國人民大學7月13日晚的通告中寫道:
“經核查,蔣方舟碩士學位論文有9處與境外某篇期刊論文存在文字重合,且相關內容未標注引用、未列明參考文獻。
依據《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認定蔣方舟構成學術不端行為,並研究決定,撤銷其碩士學位。”
蔣方舟在7月13日晚的“致歉聲明”中,所謂“致歉”的對象有兩個,其壹是“因此事被驚擾並失望的讀者”,其贰是“我的老師為此事蒙受的處分”,並且程度有所不同,前者是“致以歉意”,後者是“深致歉意”。
至於校方認定的“學術不端”本身及其造成的後果,聲明中並沒有出現“我存在學術不端,對此承擔責任”等類似表述,也沒有對學校認定的具體事實進行回應,這和她在7月4日公眾號文章中表現出的態度相符。
從文本表達來看,這份聲明更像是在表示接受學校作出的處理決定,而非明確承認校方對其行為性質的認定。
蔣方舟雖然表達了“接受處理”的態度,卻缺少對學術誠信問題本身的正面回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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