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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17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BC省壹對室友因酒後沖突鬧上法庭,雙方互相指責對方施暴、損壞財物並提出數千加元賠償。不過,BC省民事審裁處(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最終認定,提出訴訟的壹方首先動手,反而需向室友支付賠償。

根據7月17日公布的壹份裁決文件,申請人KB稱,自己於2025年2月與室友KJ發生肢體沖突後搬離住所,並要求對方賠償約4300加元,包括已支付房租、遺失食物及個人物品,以及搬家費用。
對此,KJ提出反訴,稱真正動手的是KB,對方事後還返回住所盜竊食物、破壞財物,因此要求賠償約4100加元。
曾口頭約定合租
裁決顯示,涉案房屋由KJ向房東承租,房東並未參與此次糾紛。
由於KJ長期在營地工作,通常兩周才回家壹次。KB曾於2023年免費居住數月,隨後雙方達成口頭協議,KB每月支付800加元房租(含水電),KJ則承擔每月1050加元房租。KJ並未將KB入住情況告知房東。
生日聚會後酒後沖突升級
事件發生於2025年2月6日晚。
當天,兩人為慶祝KB生日外出聚會。裁決指出,KB當天飲酒較多,回家後雙方發生爭執,並迅速升級為肢體沖突。
事發後,KB撥打急救電話,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提交給法庭的照片顯示,KB雙眼周圍出現大面積深紫色瘀傷;而KJ也提交了多張受傷照片,顯示身上有多處瘀青和割傷,並稱自己的牙齒被打崩壹角。室友搬離後再返住所
沖突結束後,KJ將KB部分個人物品放到屋外,供其伴侶領取,並在將手提包放到門外前取走了房屋鑰匙。
後來,KB返回住所時發現無法進入。當時KJ已外出工作,不在家中。
裁決沒有說明KB如何重新進入屋內,只表示她最終取回個人物品,隨後搬到另壹座城市居住。
法庭:申請人首先動手
審裁處首先審查,KJ是否違反雙方的合租協議。
KB稱,是KJ毆打自己並將她鎖在門外。
但KJ則表示,KB酒醉後率先動手,並試圖用壹條鋼鏈勒住自己的脖子,而KB對此並未否認。
綜合雙方證據後,審裁處采納了KJ的說法,認定KB首先發起肢體沖突,已嚴重違反雙方的合租協議。
裁決指出,壹旦發生這種根本性違約,KJ無需繼續履行允許KB居住的義務,因此駁回了KB要求退還房租的請求。-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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