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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22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TFSA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不少加拿大人認為,免稅儲蓄賬戶(TFSA)裡的錢可以隨時取出、隨時再存回,但如果操作不當,可能會被加拿大稅務局(CRA)認定為超額供款(Overcontribution),甚至面臨罰款。

近日,BC省壹名女子因誤以為取出的TFSA資金可以在同壹年存回賬戶,結果被CRA追收超額供款稅,並在稅務法庭敗訴。

同年取出再存回 被認定超額供款
根據《金融郵報》的報道,法庭文件顯示,這名女子於2024年4月從TFSA取出2.7萬加元,並於5月存回。同年9月,她再次取出2.7萬加元,並在4天後重新存入。
雖然兩次存回的都是自己剛取出的資金,但根據TFSA規定,取出的金額必須等到下壹自然年度才會恢復供款額度。
因此,她2024年的供款總額達到5.4萬加元,而當年的可用供款額度只有36,843加元,超額供款17,157加元。
每月罰1% 還要補報稅
CRA因此向她征收2024年9月至12月的超額供款稅,按超額金額每月罰1%,共計686加元。
此外,由於她沒有按規定提交TFSA超額供款申報表(RC243),又被加收34加元遲報罰款。法院:處罰沒算錯
女子向加拿大稅務法庭提出上訴,表示存回的錢都是自己之前取出的資金,並非新增存款,也沒有故意超額供款。
不過,法官指出,稅務法庭只能判斷CRA計算是否正確,不能直接取消罰款,因此駁回了她的上訴。-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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