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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3-01 | 來源: 肆川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壹篇《做律師壹年收入17萬,實得6萬,蒼天啊,這個稅該啷個上》(下簡稱《17萬》)的帖子出現在本地壹論壇上,發帖者自稱是壹名律師,稱去年收入17萬,但包括介紹費在內的各種業務開銷卻超過10萬,自己實際所得不高,卻被定義為高收入人群,擔心因此而被征稅。該帖子迅速得到了許多網友的回應,有質疑、有同情、也有譴責。
“樓主的律師證是不是假的哦。”“樓主這樣搞,你的律師當得很郁悶……多的不說了,自己注意安全吧。”“樓主不是不懂,而是在發泄”……這些都是《17萬》之後的跟帖,這篇求助帖子引起了網友不小的爭議。在帖子中,樓主“BILLY008”稱自己壹年的實際收入遠遠不及表面收入,希望網友能告訴他應該按哪壹種收入上稅。
為了說明自己的收入情況,“BILLY008”將自己的收入分為了4類,分別是“所上來的案源”、“當事人直接求助的案子”、“朋友介紹的案子”和“顧問費”,這些不同的收入加起來有17萬元,但“BILLY008”稱自己最後只拿到了小頭。帖子中,“BILLY008”還提到了其他的開支,他說他過年前查了存款,“只有2萬7千多”。
記者從跟帖中發現,對該帖子的反應,網友基本分成了叁派,壹派是幫助“BILLY008”對收入進行了分析,給出了稅務方面的建議;另壹派則是質疑“BIL-LY008”的身份,認為壹個律師不知道怎麼交稅太沒水平了;還有壹派表達了對律師行業的壹些看法。
“BILLY008”發帖的目的是什麼?記者昨日輾轉聯系了“BILLY008”,他說他的帖子只是有感而發。
“BILLY008”說:“我的這些行為雖然不犯法,但也見不得光,這就叫潛規則。”“BILLY008”告訴記者,他曾經是老師,4年前辭職,做了壹名律師,去年業務開始有了起色,案子做了不少,但最後他統計下來,實際得到的收入比表面的收入少了太多,所以心裡壹時不平衡就上網發了《17萬》的帖子。
“BILLY008”說在別人眼裡他可能是個中產,但實際上他只是個每月收入5000元不到的小白領,“表面風光,實則寒酸。”
對於其他支出,“BILLY008”稱這些是對朋友的感謝,雖然和業務有關,但不是回扣,更不是行賄,最多算人情投資。“案源是律師的命脈,要拓展業務必須要投入。就像中介壹樣,幫你介紹了業務,能不收費嗎?”“BILLY008”說給中間人的費用,不存在行規,完全看律師個人的判斷。
最後,“BILLY008”向記者強調,雖然去年有11萬元經過他的手出去了,去向不好細說,但他的這些行為都是在合法范圍之內。
就《17萬》壹帖中的律師收入話題,記者采訪了成都多名律師,但這些律師多不願意公開談論這個話題。壹名律師告訴記者,帖子中提到的律師事務所“提成20%”並不高,“我們所是提60%,如果兩個律師辦壹個案子,我們每個人只能拿到20%,你說我的收入高不高?”
肆川君合律師事務所肖馳律師告訴記者,《律師法》明確規定,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不得以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爭攬業務,否則將給予警告、停止執業、沒收違法所得等處罰。肖律師介紹說,有的律師事務所施行的是薪金制,不存在《17萬》中那種爭攬業務的情況,實際的收入與付出成正比。(-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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