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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4-20 | 來源: 大河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漫畫:夫妻討債“氣死人” 各被判3年
討債“氣死人” 夫妻倆各被判3年
有人反對這樣判:不該上升到刑事范疇,欠債的有心髒病,難道就不能討債了?
有人支持這樣判:明知對方有心髒病,還激怒對方,犯了過失致人死亡罪
欠債的發心髒病死了,討債的被判了3年刑。
昨日,鄭州新鄭市人民法院的壹則判例,讓業界褒貶不壹。
可逮住你了
法院案卷顯示,郭某40歲,家住新鄭市。
去年12月5日,他與妻子趙某途經該市辛店鎮高某家時,看到高某在打牌。夫婦倆上前,揪住了高某。
郭某大聲質問高某啥時候還錢。趙某也跟著罵,你個賴皮,可逮住你了。
原來,兩年前,高某家蓋房急著用錢,向郭某借了1萬元錢。當時,兩人約定,壹年後還錢。可到期後,高某沒還,稱自己有心髒病,連吃藥的錢都沒有。郭某打聽得知,高某確實有心髒病,身上常備著速效救心丸。
1萬元就這樣打了水漂,郭某心不甘,時不時上門催債。催得急了,高某幹脆躲了出去。這天,外出躲債回來的高某被堵個正著。
欠債人被氣死了
高某認賬,但稱確實沒錢。郭某夫婦開始罵高某賴皮。高某還了嘴。爭執升級,雙方撕扯起來。周圍的人將雙方拉開,郭某和趙某先後回家。就在此時,意外發生了,高某突然暈倒在地死亡。
經公安機關鑒定,高某是因情緒過於激動導致心髒病發作死亡。
事發後,高某的家人報了警。很快,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郭某夫婦被刑事拘留。不久,倆人被批准逮捕,這期間,郭某夫婦賠償高某家屬喪葬費 4000元。
昨日,新鄭法院下達壹審判決,被告人郭某、趙某明知被害人有心髒病,而與其爭吵、廝打,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鑒於贰人認罪態度較好,而被害人在本案中也存在壹定過錯,壹審從輕處理,各判處贰人有期徒刑3年。
刑事判決引關注
“氣死人”也判刑?該判例引起業界關注。
其實,在2007年7月31日,鄭州還發生過壹次類似的事件。
鄭州市民張建國開車到豐慶路辦事,出來時發現車被別人的車堵住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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