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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8-11 | 來源: 倍可親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警方設局“誘騙”買春 加拿大華裔中招被判罪 律師置疑據加拿大《加拿大都市報》報道,加拿大溫哥華壹華裔男子,今年6月4日遭卑詩最高法院判處尋求未成年人士提供性服務的罪名成立,但代表律師8月9日將要求擱置相關法律程序,理由是警方不應設局引誘當事人,事主原本只想在網上找壹個成年女子,但臥底探員卻在網上說服他的當事人向未成年女子“買春”。
遭警抓到的男子名叫蔣派治(Pai-Chih Chiang,譯音),已婚。他被捕後失去工作,現只能在監管下才能和子女見面。
溫島薩尼治(Saanich)警方收到當地壹女子投訴未成年的女兒,在網上登廣告出賣肉體,於是去年春天在Craigslist網站注銷廣告。但同時發布了另外壹則廣告,聲稱有“性感、年輕、窈窕的身體尋求歡樂”,設局抓捕那些在網上買春的男子。
廣告附有壹成熟女性的背部相片。結果有幾拾人上釣,蔣派治是其中壹人。臥底探員收到電郵後和蔣互助往來通訊15分鍾,後來回復稱有兩個女孩供選擇,“壹個是16(歲)的賈內爾(Janelle),壹個是17(歲)的考特尼(Courtney),你選哪個?”
蔣要求看相片。看完後他選擇了賈內爾(實際上是個30歲左右的女警相片),並且相約不足壹小時後在壹家酒店見面。蔣派治准時拿著150元與“中間人”見面,當然他不知對方是個女警。對方說賈內爾只得16歲,不能粗魯對待。
臥底探員在庭上供稱,蔣聽了後呆了壹呆,問她:“她只有16歲?”探員答稱:“我在電郵上已講清楚了。”蔣跟著說:“我還以為這是個號碼。”
蔣後來還問:“這樣有無問題?”而“中間人”回答說:“街上有很多16歲的女孩在‘搵食’。”
雙方後來討價還價,之後“中間人”問蔣:“要還是不要?”蔣就回答:“好,我去看看。”
當蔣派治上到酒店房間,見到的卻是幾個警員,他當場被捕。
警方指出,當天有42人依約到了酒店,但大部分壹聽到女孩未成年就掉頭離開,只有蔣和另壹男子被捕。-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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