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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8-22 | 來源: 鳳凰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兩名年輕的山西女協警,被兩名離職的同事騙到北京賣淫。記者今天獲悉,大興法院以強迫賣淫罪和強奸罪分別判處孫某和呂某有期徒刑10年和5年半。
據了解,17歲的張某和21歲的郭某都是山西太原的女協警。
2009年10月18日,兩人在上班時遇到以前的同事呂某和孫某。他們告訴張某和郭某,他們在北京賣保險,收入挺不錯,問倆人是否願意壹起過去幹。
兩名女孩考慮後坐著火車和他們來到北京,被安排到大興區舊宮鎮的“住處”。
第贰天,呂某他們說出實話:來北京不是賣保險,而是賣淫。而且,他們扣下了兩個女孩的身份證,威脅說不同意就別想離開。
張某因為害怕,被迫和客人發生了性關系。後郭某趁大家睡著,偷偷逃跑並報警。民警趕到賣淫場所將孫某、呂某抓獲。-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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