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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12-20 | 来源: 万维读者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贪官 | 字体: 小 中 大
20日,辽宁抚顺市顺城区原土地局局长罗亚平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检察院指控,罗亚平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不法金额总计6000余万元。被告人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
抚顺女局长贪污受贿6000万一审获死刑
今天下午,惊动中央的辽宁抚顺市顺城区原土地局局长罗亚平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法庭用时15分,宣读完宣判。罗亚平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当询问其是否上诉时,罗亚平表示,“我不服,我要上诉!”

沈阳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亚平在担任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受贿3000余万人民币,另有2800余万人民币、69万余美元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涉案金额共计6000余万元。
1960年12月生的罗亚平,辽宁省抚顺市人,高中文凭。作为辽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女局长,2009年庭审后一直没有宣判。6千余万元,超过了震惊中外的“沈阳慕马大案”。罗亚平不仅刷新了辽宁官场贪腐犯罪涉案金额的纪录,而且她的案子甚至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也就是后来民间传闻的辽宁“三最”女贪官。
2008年3月25日,罗亚平被刑事拘留。2009年1月20日,罗案在沈阳市中级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后来又陆续三次开庭,罗亚平的辩护律师都换了两任。
成就罗亚平仕途的是国土局,可是罗亚平用心“经营”的却是顺城区土地经营中心。之所以选择这里,罗亚平有着她自己的考虑。
土地经营中心是土地交易的办事机构,隶属国土资源局垂直领导,受国土资源局委托,承办辖区内的土地交易工作,它没有国家的财政拨款,是国土资源局下属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最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条件的初审、交易鉴证、税费测算及代收,通俗来讲,开发商和动迁户若要发生土地交易,就必须在土地经营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而且因交易产生的资金流动也必须通过该中心。
开发商为了征用土地便到土地经营中心预存资金,而土地经营中心与开发商签订协议,按照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多退少补的原则,支付给每一个开发商所对应的动迁户,最为关键的是这些数额庞大的资金并没有被列入国家财政系统,无人监管。
而罗亚平最看重的便是“无人监管”,一旦开发商将资金缴纳到土地经营中心后,这笔钱的流向在很大程度上都由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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