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1-01-19 | 來源: Edwin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北美中文網綜合報道) 據《星島日報》消息,安省高等法院日前針對5年前道明銀行(TD Bank)壹宗多付客戶9萬元現金案件作出判決,下令多收款項的客戶扎帕拉紐克必需退還銀行該筆款項。
5年前,道明銀行史托維爾(Stouffville)分行的職員錯誤地將10萬元現金誤當做1萬元,付給佩裡港(Port Perry)居民扎帕拉紐克(William Zaparanuik)。隨後在銀行追討多付的9萬元現金時,遭到客戶拒絕。安省法官現已下令扎帕拉紐克必需退還該筆款項給銀行。
兩經手職員遭革職
扎帕拉紐克2005年10月18日前往該間道銀分行,准備提取早經安排的1萬元現金,作為支付購買壹架贰手貨車之用。基於該次錯誤,兩名低級職員其後遭銀行革除職務。
分行職員事後迅速察覺他們誤將10萬元交給扎帕拉紐克,比起正確金額多出9萬元。
但任職金屬薄片承包商的扎帕拉紐克取得款項後便離開銀行。分行經理麥金尼(William McKinney)偕同壹名出納員隨即駕車前往扎帕拉紐克的工作地點,要求他退還多收了的款項。
但扎帕拉紐克拒絕那樣做,聲稱自己只從銀行職員那裡拿到1萬元。
道銀於是入稟法院提出訴訟。
分行經理麥金尼作供指出,當他抵達扎帕拉紐克的工作地點時,後者向他表示,若果銀行真的付了那麼多款項給他的話,那是銀行方面的錯誤。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勞韋斯(Peter Lauwers)在判詞中表示:“麥金尼當時告訴被告人,情況並非那樣的,被告人需為該筆額外款項負責。”
扎帕拉紐克否認曾與麥金尼有過該類談話內容,並且供稱麥金尼當時沒有具體說出問題所在。
法官勞韋斯並不相信扎帕拉紐克的供詞。
勞韋斯裁定,扎帕拉紐克本身知道銀行錯付10萬元給他。勞韋斯表示:“他視之為壹個機會。”
該名法官續稱,壹名誠實的人會立即將所有證據交給銀行,但“他卻棄掉或破壞該些證據”。
撤銷收款人盜竊控罪 令返還現金及利息
勞韋斯裁定,道明銀行可取回9萬元及相關利息。
現年33歲的扎帕拉紐克提出反控訴,要求道銀賠償給他惡意起訴的有關損失,以及討回本身就壹項刑事控罪進行答辯所涉及的法律費用,但遭勞韋斯否決。
警方根據道銀的投訴落案起訴扎帕拉紐克5,000元以上盜竊罪,但檢控官其後撤銷該項控罪。
扎帕拉紐克合共花了25,774.85元法律費用為有關控罪辯護。
扎帕拉紐克的互惠基金戶口壹直被銀行方面凍結,他因此未能壹如慣常般透過該個帳戶支付稅項。據知,他目前已嚴重拖欠本身應繳付的入息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