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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2-26 | 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北美中文網綜合報道) 列治文壹名獨立屋的業主最近售出房子後,認為自己的售價比同區其他房屋低15萬元,求助律師要求買家取消合約,律師表示已有六人提出有類似要求,不排除日後會提出集體訴訟。據明報報道,卑詩房地產委員會證實收到壹宗投訴個案,但強調買賣樓宇在沒有經紀下作私人交易是合法的,是業主與買家之間的選擇。
據報道,74歲列市居民鮑徹(Leo Boucher)認為他在去年12月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比市場行情低15萬元的價格,賣出他在列市的房屋。鮑徹說,他於12月中收到壹張“征求屋主出售房屋”的傳單,上面寫著“如果你想賣你的房屋,我願意出好價錢”,又說“我們為你省下經紀費用,且回饋到你身上”等,傳單上並有壹名男子的聯絡電話。
鮑徹有點好奇,對於可以直接將房子賣給買家,省卻中間的經紀費用感到興趣,於是去電詢問他在列市Wintergreen Ave. 4000號路段的8000尺大房屋值多少錢,兩天後,鮑徹接到傳單上男子的來電,以不流暢的英文問他是否願意談壹下買賣。在鮑徹同意下,該男子到來時卻帶來壹名地產經紀上門,該經紀還已准備好了賣樓合約,鮑徹聲稱自己在感受壓力下,同意以95萬元賣出房屋,其中壹萬元是給經紀的費用。
鮑徹翌日就後悔了,他發現附近壹間條件較差的房子,在12月初賣了102萬元。
代表鮑徹的律師瑞安(Wayne Ryan)表示,經紀如果未能提供鮑徹附近社區房屋最新成交價格,這點應未盡到壹個經紀應有的責任。瑞安已要求取消房屋買賣,如果不成,他將入稟法庭申請禁制令,令買賣無法進行。
瑞安還說,目前已有6名聲稱有房屋被壓價賣出的列市業主與他聯絡,不排除會進壹步演變成為集體訴訟。
壹名經紀證實被投訴
監管經紀行為的卑詩房地產委員會發言人戴維斯(Taylor Davies),昨日證實有壹名與案有關的經紀遭到投訴,該會現已展開調查。他表示,如果被查出該經紀有違反《地產法》,會視情況罰停牌或取消經紀資格。
大溫地產局主席諾德溫(Jake Moldowan)表示,任何人都可以直接買賣樓宇而毋須經過地產經紀,這是合法的,而不聘用地產經紀的交易也不受地產服務法例的規范。他說,這件事情顯示了賣家要找經紀的重要性,也是大部分人都用經紀的原因,“如果賣家想省錢,他們就要面對風險了。”-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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