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_NEWSDATE: 2006-06-09 | News by: 环球华报 | 有2人参与评论 | 专栏: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曾在温哥华市中心大街当著大批传媒向赖昌星“追债”的华裔女子李萍,周三(7日)召开记者会,声称遭电话恐吓,并指赖“诈骗”。而赖昌星则表示已委托律师告李萍“诽谤”及“偽造文件”。
戴著墨镜和口罩的李萍,周三下午在本拿比一家餐厅举行记者会。她重復首先放了一段指称本月5日晚上8时左右接到的恐吓电话录音,一名男子不断重复:“李萍,你不要太过分,我搞死你,你看下去好了……”在录音中,李萍则不断要对方“有种说出自己的名字”,并问﹕“你的老大是不是赖昌星?”
李萍说恐吓电话是在她4日发出记者会通知后收到的,她估计是有人想阻止她召开记者会。
李萍还在记者会上播出了一段她指称与“罗凡”的电话录音,录音中,这位据称身处上海的“友人”强调自己并没有在日前向温哥华传媒提过“李萍想佔赖昌星便宜”的话。
李萍表示自己是领有牌照的美容师,从广东移民温哥华已有十多年了。第一次接触赖昌星,是2001年时与外地朋友到狱中看赖昌星﹔第二次是受朋友之托到赖家取东西。2003年9月,在本拿比一家中餐馆与赖昌星不期而遇,赖主动与她坐在同一桌。席间谈及投资公海加油站及烟草贸易之事。李萍说,不久,她便与女儿的男朋友筹了10万加元给赖作為投资。
李萍表示,当时认為赖是大老板,讲的话应该可信,所以就直接从银行转钱了,并没有让赖写任何收条。李萍说,直至赖的亲信刘龙生对她说这些钱并非用作投资时,她才在2004年3月2日让赖昌星写下收条。
李萍说,这些款项根本没有拿去投资,而是拿去赌了。她认為赖昌星是“欺诈”,已经与素裡的一个律师商讨告赖昌星“诈骗”,但由於律师费过高,至今仍没有入稟法庭。
赖昌星在接受本报记者求証时表示,已经还李萍钱了。赖昌星日前向记者出示了一张由加拿大皇家银行於2004年9月13日开出的3万元支票,收款人写上 “Phoebe Li”,李萍原先指未收到这张票据,但周三又改口说,“可能已进了我的户头”。不过,李萍强调,这3万元是赖昌星2004年5月要她出差去北京的“差旅费”,并非还她的投资本金。
赖昌星回应说,李萍确实曾去过北京,他已托人在香港给她6万港元了。如果说这3万加元是“差旅费”,她的旅费也实在太高了,赖昌星要求李萍出示出差期间的开支单据。赖昌星又指李萍的所谓“收条”是“偽造”的,当时他委托李萍去北京收钱,在空白纸上签下名字,以作收条之用。赖昌星说已经委托律师採取法律行动,告李萍“诽谤”及“偽造文件”。-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