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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7-10 | 來源: 僑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美國多名華人以嫖妓罪被逮 喊冤“連毛都沒碰著”近壹段時間帕沙迪納和波莫納連續發生多起華人嫖妓被抓的案件,很多人根本“連毛都沒碰著”就稀裡糊塗地被戴上了手銬。華人律師鄭博仁認為,以這種方式抓嫖客是政客們每次競選時的作秀,目的是拉選票。
鄭博仁5日介紹說,上個月帕沙迪納科羅拉多大道和波莫納豪特(Holt)大街的多家按摩店被警方突襲,抓捕了裡面許多打著按摩旗號的嫖客。“有5名被告找我做辯護律師,其中3人是華裔商人。”
根據華人“嫖客”的介紹,他們有的人只是在店裡做按摩,按摩小姐“不小心碰到了屁股”,結果就被便衣警察當場以“嫖妓”罪名帶走。另壹名華人“嫖客”只是口頭上答應付錢給妓女,對方做了壹些勾引性動作,但還沒等真正“成交”,就被警察從車上拉下來戴上了手銬。
加州刑法647B明確規定,只有在檢方能夠證明被告以金錢交易的方法,主動勾引某人或與之性交時,才能認定有罪。所謂勾引是指以喚醒對方性意識、滿足對方性需求為目的的、觸摸生殖器、臀部或乳房的行為。
鄭博仁表示,以他委托人的案件為例,按摩小姐無意中“按摩”到臀部到底算不算嫖妓,這在法律上存在著“模糊地帶” 。因為法律只講“觸摸”(Touch),沒有講“按摩”或“抓”、“捏”等,那麼後者算不算“觸摸”呢?按摩女“無意按摩到臀部”是常有的事,但因此就被抓走是否合法,鄭律師認為加州的相關法律還有修改和完善的空間。
但鄭律師指出,很多華人以為沒有發生性關系就算不上嫖妓,這個概念是錯誤的。以第贰個案子為例,雖然“嫖客”沒有觸摸到妓女的壹根毫毛,但他把車子停在了路邊,主動和妓女搭訕,並談好了價錢,而且妓女向他作了勾引性動作,這就構成了犯罪。最關鍵的是那個“妓女”是警察的臥底。
警察“勾引”嫖客有理 嫖妓會影響入籍
華人“嫖客”接連被抓的案件引起洛杉磯華人社區的密切關注,尤其是女警察扮妓女勾引嫖客的電視新聞,更是引起社會輿論的不同反響,許多居民認為警察這是在“勾引犯罪”。
華人律師鄧洪解釋說,警察扮妓女勾引嫖客的事是相關法律允許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拿到嫖客犯罪的第壹手證據。根據加州647B法律的規定,只要嫖客主動停車到路邊和“妓女”警察搭訕,談好了性交易的價錢,並開車到接頭地點付錢的話,這就構成了定罪的叁要素。“嫖妓雖然屬於輕罪,初犯者通常只會判處強制勞動和少量罰款,但如果是再犯,最多可判處坐牢6個月,罰款1000元。”“盡管臨時綠卡變正式綠卡不會受嫖妓的影響,但會影響公民入籍,因為嫖客觸犯了移民法中的道德敗壞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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