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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7-24 | 来源: 北美中文网 | 有14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赖昌星 | 字体: 小 中 大

(北美中文网综合报道)赖昌星周五(7月22日)被加拿大警方押送回中国,12年遣返大戏落下大幕,但赖昌星辩护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猛烈批评联邦法院日前拒绝赖昌星上诉的要求,认为法院的判决是过度顺从中国政权,而法官此举是向中国政府屈服,而加拿大国际特赦的发言人亦指中方的保证并不足够。
马塔斯向加新社发出一份声明,对赖昌星多年来的诉讼努力获得这么差的结果,表示遗憾,并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向中国政权“过度顺从”(undue deference),也是向加国政府屈服。
明知中国法律漏洞 却不允上诉
中国远华集团走私案主嫌赖昌星,在加拿大12年抗拒遣返的法律诉讼,于7月21日晚终到尽头。加拿大联邦法庭裁定,赖昌星应被遣返,赖昌星律师马塔斯对此裁决大叹不平。
马塔斯(David Matas)在致“加拿大新闻社”一份长达5页的声明中表示,联邦法庭法官肖尔(Michel Shore)的裁决,完全采信联邦政府的证词,不合法律逻辑。
马塔斯说,法官肖尔(Michel Shore)的判决与判词内容大相径庭。例如,肖尔认同执行死刑在中国往往是秘密进行的,又认同加拿大官员只能列席“公开”的聆讯,但赖案有可能是闭门形式举行,肖尔也认同辩方指赖昌星将来的代表律师,可能会听命于共产党而不是赖昌星等等。
马塔斯认为,既然肖尔认同中国法律有这么大的漏洞,仍作出不让赖昌星上诉的判决,是不合理的。
马塔斯指:判词的逻辑显示了法院对加国及中国政府作出了过分的屈服。
他表示,法官的裁决前后矛盾,毫无说服力,同时也是错误的决定。
特赦组织忧赖的安全
对于赖昌星被加拿大法庭裁定遣返中国,除他的代表律师大叹判决不公,国际特赦组织也指赖昌星未必安全。
国际特赦组织加拿大分部秘书长尼夫(Alex Neve)表示,国际特赦组织从不认为赖昌星被遣返大陆会是一件安全的事,国际特赦组织也不同意法官的观点。
他强调,协议中的保证并不足够,根据纪录,中国人权不理想,中国常判处死刑以及酷刑这些不人道的判决。
相关资料:David Matas,毕业于牛津,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为赖昌星打了12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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