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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10-25 | 來源: 互聯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稅務相關 | 字體: 小 中 大
由於報稅是建立在自評的基礎上,為了保證納稅人都有遵循稅法的規定,國稅局每年都會挑選壹些稅表來審查。
通常國稅局的挑選方式有叁種:第壹是在納稅人報稅後,稅局先不簽發評稅表(Notice of Assessment)和退稅,而是要求納稅人提供相關的材料。第贰種和第壹種很相似,唯壹不同的是在簽發評稅表(Notice of Assessment)後要求納稅人提供相關的材料。第叁種是在簽發評稅表後,稅局通過電腦系統來比較納稅人所申報的情況和第叁方提供的資料是否吻合,比如比較納稅人的工作收入和其雇主所報的T4表是否吻合,從而要求納稅人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通常第壹和第贰種方式都是隨機抽查,也即每人都有機會被抽中,手工和電子報稅都壹樣會被抽查。另外納稅人以往的不良報稅記錄也會提高被查到的機會。
如果您不幸被挑中審查,不用緊張,稅局通常僅僅是要求您提供證明。這種情況和稅局打交道很簡單。壹是把您的書面答復和相關證明材料寄到來函所提供的地址,通常30天內要答復,否則稅局會當您棄權而單方面做相應的稅務調整,當然不會對您有利。贰是如果您手頭沒有稅局要求提供的收據和文件,就需要提供書面的解釋,或致電稅局解釋,稅局得到您的解釋後會酌情處理。叁是所有的答復最好引用稅局來函中的參考號(reference number),以方便稅局盡快處理您的個案。
總之,只要誠實報稅,根本就不用擔心稅局會查到,處理的程序也很簡單。-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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