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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9-05 | 來源: 文學城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多倫多的華人企業很多,但是生意卻沒那麼多。我們公司是這壹行數得上名號的,也很少參加競標。那次的標底很高,所以老板才動心讓我們全力以赴拿下項目。記得那天我們在DOWNTOWN的Dominion中心的28樓,充足的准備讓我們不出意料地勝出。不過取勝沒有讓我印象深刻,而是壹同競標的另壹家公司的壹個人,雖然做了我們的手下敗將,但是他的風度翩翩、應變自如,讓我記憶深刻。
那個人就是思祺。
本想不會有機會再見到他,沒想到老板嘗到甜頭,開始著迷於參加各種競標;也沒想到我們這個圈子那麼小,後來接贰連叁的跟他們做對家,大家各有勝負,也漸漸的熟悉起來。
思祺帶著壹副黑框細邊的眼鏡,頭發短短,身形高大修長,壹件簡單的白襯衫穿在他身上卻非常有味道。每次他都微微抿起嘴角,略微側側頭,向我打招呼,就是這麼簡單的動作,卻讓我手足無措起來,壹向坦然自若的我連手裡的筆都慌亂地幾次掉在地下。下壹次的競標見面,思祺送了壹支可以別在身上的金屬原子筆給我;從那天開始,我們竟很自然地約會起來。他對市場的敏感和專業,讓我很是敬佩,在幾杯咖啡之間,這敬佩居然轉變成愛情,而且來得那麼突然。我已經很久沒有怦然心動的感覺了,那滋味,甜蜜中透著緊張。
後來的幾次約會,我們無論從什麼話題開始,最終都會落到工作上,畢竟,那是我們兩個人最共同的語言。
“思祺,同行之間談情說愛,我覺得不太好吧。”我偎依在他懷裡,輕聲說著。
“應該說,敵人之間偷偷的私通,不太好吧。”他壞壞的,還用手指點我的額頭。
“那你來我們公司吧,要不我去你們那兒?”我征詢的看著他。
“不好,還是這樣,多有武俠書中的感覺啊,江湖恩仇。” 好壹個“江湖恩仇”,惹出後來那麼多的恩恩怨怨。
戀愛的初期總是讓人感到日子美好得充滿讓人眩暈的甜蜜。因為我是海邊的姑娘,對於海鮮有無法抗拒的吸引力,思祺在朋友之中的綽號是“海王子”,也是超級海鮮發燒友;於是我們經常周末下班後壹起去吃海鮮,從生蠔到魚生,多倫多哪裡有最新鮮最好吃的餐館,幾乎都留下了我們的身影。思祺總是那麼溫柔而體貼,不論吃什麼,他總是非常細心地Serve我,他會用鉗子小心翼翼把阿拉斯加雪蟹的腿夾開,把雪白的蟹肉塞到我嘴裡。
思祺的祖籍是潮州,他最拿手的是潮州凍蟹或是凍龍蝦,每次吃著他精心為我准備的晚餐,想著這個總是忙到深夜歸家的大男人,耗費那麼久的時間仔細准備壹份浪漫晚餐,那份愛意,讓我感動不已。有時候上班中間接到他的彩信,是他拍到的雜志中的美食圖片發給我,不久後就會吃到他親手做的和圖片壹模壹樣的小吃。
我們都是電影發燒友,不過因為工作的原因,能湊到壹起的時間只能是深夜了,每次我們都去EGLINTON和WARDEN的那家電影院看午夜場,看完之後在401上飆車,我們開兩輛車,壹前壹後,COPY剛剛看過的電影裡面的橋段,每到壹個路口紅燈停下來的時候,思祺會把手從車窗裡伸出來,做出各種手勢逗我開心;有時因為很刺激,我會把車窗搖下來,興奮地大叫。難得兩人都有空的周末,我們會帶上帳篷和睡袋,開車兩個多小時到臨近的小鎮去露營,有時候思祺會帶上壹個小小的口琴,我在開車的時候他會在壹邊慢慢吹給我聽,陽光透過天窗點點撒在他的頭發上,那是讓人無法不心動的甜蜜時光。
這樣每周見叁次的時間,不太頻繁,但卻是恰好的距離,纏綿又想念。偶爾大家都會忙碌,為著競標或者是項目啟動,見面的時候累得不想講話,就把音樂打開,靜靜坐在車裡,也會覺得非常舒服。我不是壹個獨占欲很強的人,而思祺的工作又比我忙,往往在他的眾多應酬裡面,我始終排在最後壹個。不過只要能至少跟他每周見上壹面,我已經很滿足了。
在工作上,總的來說我們是兩個互補的人,而且我們的脾氣性格都極其相似,做事都是幹淨利落,果斷迅速;外形又很相襯,我們彼此的老板都希望能拉我們在壹起作為拍檔共事。尤其是我們公司的頭兒,總是眼睛裡帶著憧憬地說,如果你和思祺聯手出擊的話,我想我們公司沒有拿不下來的DEAL。
記得有壹次我跟他開玩笑:“客人想喝的是咖啡,你偏要給他做綠茶,就算你做得再好香醇,他們也不會喜歡。”
“你個小丫頭,就會拍他們馬屁,我算看出來了。”他知道我說的有道理,還死活不承認。
“怎麼叫拍馬屁啊,咖啡與綠茶都能解渴,條條大路通羅馬,是你太學究啦。”只要我覺得自己對,就會壹直占到上風,還必須要耀武揚威。“你覺得我是什麼啊?咖啡還是綠茶?”
“我覺得你是餐前酒,不屬於壹般的飲品,永遠都喝不夠。”說著他就輕輕的親了我壹下。這種調情的尺度是我最喜歡的,甜蜜裡帶著那麼點色情。
餐前酒和正飲,其實已經暗示了我的位置,只不過被愛情蒙閉雙眼之後,我絲毫沒有察覺。
爭執是從我發現他身後的女人開始
我已經27歲了。
這個年紀的女人往往是以結婚為前提戀愛的。和思祺戀愛了1年之後,我開始想到了結婚。我瞞著思祺,開始悄悄聯系地產經紀,也會自己上網去搜索房源,而朋友有房源信息,我也會第壹時間打電話去聯系。在贰拾多通電話和幾次的單獨看房之後,在Woodbine和HWY7壹處Detach 引起了我的注意,淡灰色的磚牆和咖啡色的屋頂,因為房主是壹對來自希臘的夫婦,房子內部保持得很好,而且裝修頗有地中海風味;屋後的Backyard有壹棵粗粗的櫻桃樹,房主介紹說每年櫻桃樹都會結滿樹的果子,他們吃不完便會送給附近的鄰居。我抬頭看著秋天的櫻桃樹,想象著滿樹紅澄澄小果子燈籠壹樣掛滿的樣子,我會和思祺架著梯子壹起摘櫻桃麼?櫻桃是思祺最喜歡的壹種水果,他壹定會非常喜歡吧。我幾乎是沒有懷疑地對經紀說,我訂下這個房子。
滿懷希望地拉著思祺去看那個房子的時候,我很興奮地對他說,我們結婚以後可以把這裡改成游樂室;可以把這裡改成嬰兒房……在我還想繼續的時候,思祺的臉色越來越差,他打斷了我,壹席話讓我如墜冰窟。
“結婚?太早了吧,我覺得我們還需要彼此熟悉。”他的反應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我們都奔叁了,還早啊。而且我覺得結婚是壹件很簡單的事情,有感覺就可以生活在壹起啊。等你把什麼都考慮得很清楚了,兩個人也就結不成了。”這是我的切身感受。
“婚姻不是兒戲,我還是覺得要慎重。”他的嚴肅,讓我多少覺得有些不舒服。
整個晚飯我們基本都是在沉默的氛圍裡度過的,我總想打破這僵局。“我不會束縛你的,即使結了婚也不會的啊。”
“不是你的問題。”他點了根煙,吸了壹口,就狠狠的吐出來。煙霧在他的身邊縈繞著,有種若即若離的感覺。“我有壹個交往了八年的女朋友。”
我的手忽然晃了壹下,然後沒過大腦的就問了出來:“你結婚了?”
他沉默了很久,空氣都好像被凍結住了似的。“沒有。”
“你為什麼跟我在壹起?為什麼不跟我說你有女朋友?”我下意識的告訴自己要冷靜,要表現得不那麼那麼激動。
我站起來想走,他壹把拉住我:“你還會跟我在壹起麼?”無恥啊,到這個時候還跟我說這樣的話。我甩開他,眼淚卻滴在手上。
那個夜晚我不知道是怎麼度過的,我從沒想過跟自己朝夕相處的男人,背後還有另壹個女人。壹想到他離開我這裡,就回到她的身邊,我嫉妒得要死。我甚至在想象他們兩個親熱時候的樣子,那個時候,他會想起我嗎?我開始疑神疑鬼,覺得好多好多跟他交往甚密的女人都有問題,然後又使勁甩頭,是不是他想離開我,才編出這謊話?是我哪裡不夠好麼?
第贰天,電話壹直響了壹天。我終於接起來,答應他再見壹面。
“還有什麼想說的麼?”這種見面,總讓人覺得尷尬。
“我還想跟你在壹起。”他回答得很直接。
“那你要跟她分手嘍?”我盡量裝做很輕松的樣子。
“你不了解,我們在壹起八年了,很多時候像親人壹樣,在我的心裡,我們早就已經結婚了。”
“你跟我說這些幹什麼?你想讓我怎麼樣?既然你們那麼好,為什麼還要找我?”我忽然就打斷了他,而且聲音高了八度,那時候我正走在正午的YONGE街上,旁邊的人都在看我,我想,我壹定漲紅了臉。
“你們的感覺不壹樣,我喜歡你。真的。”喜歡,可以這麼輕易地說出口麼?喜歡,是除了親情以外需要的情感麼?他的喜歡,究竟算什麼?
“可是我不再喜歡你了,我覺得你很惡心,讓我從頭到尾的惡心。”
他壹把摟住我,那麼用力,然後整個人就親下來。
“給我點時間好麼?”
我明知道那是借口,還天真地強迫自己相信。
那之後的日子,對我來說特別難熬。
因為挑明關系了,他不再有所顧忌。他會直接發短信給我:“我晚上11點之前得回家,要不覺得對不起我女朋友。”“我今天不能出來,女朋友身體不舒服。”“我不能給你打電話, 不方便;你跟我短信聯系吧。”看著壹條條跳躍在Iphone屏幕上的Message,每條短短的Message卻好像很長很長,每次看不完的時候我已經淚眼模糊,心如刀割。對不起女朋友?我喃喃自語。那我呢,對得起我麼?我抱著對愛情的幻想,陷入了這場僵局,我難道不是無辜的麼?
逛街的時候我不再幫他挑衣服,因為挑來挑去,我身上就會浮現出另壹個女人的影子。
我開始害怕假日,因為他總以公司有應酬為借口,出來跟我約會。可我的善良竟不爭氣地屢屢作祟。“既然你總覺得對不起你女朋友,那就回家吧,跟她壹起好好過節。”我覺得那個女人比我還可憐,她還蒙在鼓裡呢,說不定跟我壹樣,幻想著婚姻。
我覺得必須要走出來,要先把自己解脫了。於是開始嘗試結交新的男朋友,但怎麼也不能完全的把他掃地出門。而他,竟也有了抱怨。“其實你比我還劣根,我只有壹個,你看看你呢。”我不想只有壹個麼?我不是貪心的人啊,我多麼想好好的給我愛的男人做女朋友啊,誰願意去委屈自己,做壹個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情人呢?
在壹個酒醉的凌晨,我漫無目的地在Queen街上溜達,耳邊傳來了壹段悠揚的音樂。“帶走開心,卻帶不走拖手時的體溫;微暖質感,留在臉上還未泯。給壹分鍾我靜靜回味,將壹生壹世翻天覆地,明日已被今天處死。淚存在原為反映天理,這壹分鍾我站在何地,怎麼竟跟你活在壹起。緣是鏡中花留在鏡中死,原諒我不記得忘記。”這是我和思祺都非常喜歡的壹首歌,因為思祺與黃耀明的外形非常相似,我因此收藏了全部黃耀明的專輯,這首《身外情》讓我們當時都有很驚艷的感覺。
“緣是鏡中花留在鏡中死,原諒我不記得忘記。”
這個我那麼深愛的人,命運卻讓我不得不忘記。誰能讓我原諒,誰又會原諒我呢?我停下來,輕輕哼唱著,整個人忽然就在瞬間崩塌,號啕大哭起來。凌晨的Queen街耀目而明亮,甚至超過白天的忙碌和繁華,我穿著露肩的黑色小禮服,高跟鞋踩得歪歪扭扭,我不理會誰會笑我,大聲地哭,撕心裂肺地想要打破夜晚的寂靜,想象著哀號之後,天空能壹下子變得明亮又晴朗。
我終於離開了,在瘋掉之前。換了手機,辭掉工作。手裡捏著加西的飛機票,想象著自己沒有將來的將來,多倫多,這個城市那麼大,我的愛情卻無處安放。而下壹站,我是否能夠找得到我的未來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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