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1-09-13 | 來源: 金羊網-新快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昨日上午10時許,壹名20歲年輕男子爬上解放橋龍門架,上演“跳橋秀”要求政府幫忙尋母,幸在其公司老板、親友、警察和消防員的苦心勸說下,於晚上7時許爬下龍門架,隨後被警察帶走。整個過程歷時9個小時,其間造成解放橋大塞車半個鍾頭。
爬龍門架壹坐9個鍾
下午5時許,記者來到解放橋南側橋頭,看到壹名身穿黑色上衣,藍色長褲,背著黑色書包的男子趴在解放橋龍門架上,大聲呼喊著要尋找母親。現場架起了消防氣墊,消防車和救護車閃著警示燈在壹旁待命,警方在橋上拉起警戒線,在由南往北的壹側車道設置關卡。
警方、消防員和醫生壹直在龍門架下對跳橋男子進行勸說,但該男子壹直不為所動,壹會抱膝坐在龍門架上,壹會向警方哭吼著“下來就找不到媽媽了”。男子的姐姐和姐夫壹直在配合警方對其進行勸說,但不管姐姐和姐夫怎麼勸說,男子遲遲不肯下來,姐夫紅著眼睛,嗓子已經喊啞了,姐姐則傷心地癱倒在地上。
下午6時15分許,跳橋男子的公司老板到達現場,對男子進行規勸,此時跳橋男子的態度才有所放松,同意老板和姐夫坐上消防雲梯車升至與龍門架齊平,與其商量。公司老板壹邊以“孝順不是這個樣子的”為理由對跳橋男子進行勸說,壹邊將礦泉水遞給他,但只要消防雲梯車靠近龍門架,跳橋男子就立刻站起來威脅要跳下去,場面幾度變得嚴峻。所幸最終在公司老板和姐夫的苦口勸服下,該男子邊哭邊從龍門架左側爬下,隨後立即被警察帶走接受調查。
第叁次為尋母跳橋
這已經不是該名男子第壹次為了尋找母親而跳橋了。今年6月8日清晨,謝某就曾爬上解放橋,與警方僵持4個小時,造成了解放橋交通阻塞,還耽誤了壹名高考學生趕考。而就在前日,該名男子爬上江灣大橋,在僵持了3個小時後,自己下橋,被警方帶走。
據警方人士介紹,該男子是河南人,自今年6月來,其因為尋找走失的母親,已經是第叁次上演“跳橋秀”。前日在江灣橋跳橋被勸下後,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的名義曾對其作出治安拘留伍天的處罰,但考慮到其思母心切的情節,最終從人性化的角度來考慮,暫不執行處罰,只對其進行教育,要求其尋母應采取合法、理性的方式。
不料,該男子不聽勸告,昨日上午又繼續要跳橋。據有關民警稱,該男子並無精神異常,只是“相當固執”。目前,該男子正在派出所接受警方調查,但鑒於其教育不聽的情況,“將會依法進行治安處罰”。
男子跳橋造成了較為嚴重的擁堵,有網友在交通台中的交通信息裡聽到,壹列婚車被堵在橋上動彈不得,新郎郁悶地稱“你再不下來,我真要跳橋了!”交通阻塞在晚上6時許達到高峰,直至晚上7時許,跳橋男子從龍門架上下來後,交通才逐漸恢復通暢。
律師說法
“跳樓秀”浪費大量公共資源
針對謝某屢次以跳橋方式尋母的做法,昨日,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朱永平律師表示,謝某的做法已對公共利益造成危害,根據《治安處罰法》,公安機關最高可對其實施刑事拘留15天的處罰。
朱永平稱,雖然謝某跳橋秀的初衷是為了尋找其走失的母親,是出於孝心,但其行為卻讓其他市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也對其尋母壹事起反作用。“孝心是要感動人去幫他的,但他這樣只會起反作用,真正盡孝的人是不會這樣做的。”
朱永平說,跳橋跳樓作秀事件在廣州時有發生,每次都浪費了大量的公共資源,因此他建議有關部門應建立賠償制度,讓當事人承擔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失。雖然考慮到大部分當事人都是弱勢群體,但壹些有經濟能力的當事人還是應讓其承擔,以遏制這種行為。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