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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9-13 | 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前溫市壹名針灸師涉嫌在其喜士定東街的診所內多次性侵女病人,於今年7月被卑詩最高法院陪審團判決罪成後,周壹被判處18個月監禁,並須監守行為三妮z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布朗(Madam Justice Brenda Brown)在宣判時表示,她同意控方所說,69歲的范郎文(Rang Van Pham,音譯)曾脫下病人的衣服或治療用衣袍,然後犯下「撫摸」罪行。她指出,范氏濫用了病人對他的信任,其嚴重程度令人震驚。
布朗認為,疙^∪吮磺址婦鶠槎懶⑹錄蝕吮桓嫻呐行逃α蔥校峭謚蔥小7侗慌釁渲辛較鈄镄行敫鞣12個月監禁,其餘兩罪則判8個月,分期連續執行。但基於「適當總數原則」,法庭判處的總刑期為18個月;此外,范氏須監守行為三妮彫圃倽Q胍來蛹偈凸俚囊螅郵芷攔饋⒏ǖ家約叭魏紋淥泄丶蘋
范氏並須參與50小時社會服務,不得從事涉及女性病人的傳統中醫藥業務,不得接觸案中的任何受害者。
范氏昨日坐在法庭的囚犯席上,身旁有壹名越南語翻譯,他在聽到宣判後沒有任何反應。
法官又下令被告提供DNA樣本,並在性犯罪者登記處登記。本案控方求刑壹至贰年,辯方則希望6至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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