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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10-13 | 來源: 重慶晨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為了壹百萬,永川壹女子背叛情郎,想吞掉男方給的買房買車錢。昨天,永川法院介紹,該女最終竹籃打水壹場空,法院判她歸還這些錢。
浪漫之旅邂逅愛情
2010年12月,家住北京的鹹某,在赴湖南張家界旅游時邂逅了年輕貌美、嬌小可人的女子楊某,雙方互生愛意,不久就確立了戀愛關系。鹹某壹心夢想著和楊某在壹起的美好生活。信心百倍地為兩人的未來籌劃著。
鹹某為了以後在重慶居住、出行方便,委托女友楊某在渝購置車房,為此先後3次向楊某匯款140萬元,並另行給付楊某現金20萬元用於房屋裝修。楊某以24萬余元的價格購買了壹輛轎車,並在北部新區買了壹套78萬元的住房。
巨款誘惑背棄承諾
正當鹹某滿腔熱情地為兩人的生活作鋪墊時,2011年5月,女友卻將所購的車輛和房屋均登記在了自己的名下。女友還背棄了雙方的約定,否認與鹹某的委托購買關系。鹹某無奈之下,決定將楊某告上法庭,討回百萬巨款。
在法庭上,鹹某稱自己先後3次向楊某匯款140萬元,委托其購置車房,並另行給付20萬元用於房屋裝修。楊某否認鹹某委托其購買車房,稱鹹某所匯的140萬元系償還自己的借款,但並沒有提供相關證據予以證明。
法院根據雙方的陳述,結合證據、楊某的經濟支付能力和日常生活中的交易習慣等因素,綜合認定本案訟爭的140萬元系鹹某委托楊某為其購車、購房的錢,楊某未按照鹹某的委托完成委托事務,故鹹某要求楊某返還140萬元的請求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但鹹某要求楊某返還現金20萬元缺乏事實依據,法院不予支持。就此,永川法院壹審判決由楊某返還鹹某140萬元不當得利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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