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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11-03 | 來源: 新浪讀書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Zhao Ke |找客004312號:
對於剛剛大學畢業的我來說,去年是平靜而愉快的,有壹份美好的愛情,有壹份不錯的工作。
他在中文系曾有才子的美譽,挺直的鼻梁、雄辯的口才和犀利的文筆令我傾倒,令我義無反顧地投入他的懷抱,和他壹起暢想著共同生活的美好。於是我們和許多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的男男女女壹樣未婚同居了。
同居生活開始的時候很甜蜜,他每天踩著單車載著我上班,我每天在下班後為他做飯,飯後兩個人看電視,或者出去散散步,小日子過得很愜意,我曾壹度感覺人生最美好的生活莫過於此吧,兩個人相戀,溫溫馨馨地打理著生活。
然而好景不長,漸漸地我們之間不和諧的音符就蹦了出來。由於兩人都剛畢業,經濟上常常周轉不靈,我們又都是倔強的人,工作了就堅決不肯向家裡開口,我們的消費觀念又不同,他平時吃飯買衣都比較節省,而我自幼家庭狀況比較好,習慣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很少有節省意識,他時常因為我花錢大手大腳而責備我,搞得我心情沮喪。在學校裡,他壹直很大方,經常會送些小禮物給我,還說壹定會讓我過上幸福的生活,可是為什麼現在壹起生活了,他卻因為這點錢跟我計較呢?
前幾天,我逛商場看到壹件衣服很適合他,想著他平時總是那麼幾件衣服,很想給他壹個驚喜,於是想也沒想就買了下來。沒想到當他看到衣服的價錢後立刻大發雷霆,好心辦壞事,他卻壹直認為我不應該覺得委屈。
現在我花錢很謹慎,買什麼都要事先經過他的同意,其實我很不情願,覺得花錢花得憋屈。若因為這個事情分手似乎也不值得,畢竟他除了過分節儉外,其他都還是很優秀的,而且,我知道我們彼此還相愛。但因為錢的爭吵,導致我倆都元氣大傷,愛情也不似以前那般甜蜜了,難道同居也是愛情的墳墓嗎?
Mina |米娜:
你不需要去思考同居是不是愛情的墳墓――愛情的墳墓從來是兩人自掘的,那根鏟子叫做“我不再費心取悅你”,和婚姻、同居,其實沒啥必然聯系。
有壹本小說叫《失戀排行榜》,裡面壹段獨白所有打算同居的男人女人都需要認真學習——“我開始我的同居生涯之初,女人的內褲對我來說真是叫人失望透頂。我還沒從發現她們的行徑竟跟我們臭男人壹樣的驚駭中復原:她們把最好的內褲留到她們知道要跟別人上床的那晚。當你跟壹個女人住在壹起,那些褪了色、縮了水、花花綠綠的馬莎百貨零頭布,就突然出現在家裡各處的暖爐上。你的小男生色情夢以為長大成人代表被香艷刺激的性感內衣所圍繞直到永遠,感謝主——那些夢已然灰飛煙滅。”
內褲只是眾多導致神聖情感崩盤的原因之壹。還有不再仔細剃毛的腋窩,還有每天早上起床時馬桶爭奪戰,還有你不再為他費心打扮當然你怎麼打扮他也都不再驚艷,還有性生活越來越草率稀疏,還有他的風趣和英俊都在外面顯現給外人看留給你的是臭襪子以及震耳的鼾聲……你們打著“愛情”的旗號住到了壹起,然後將這面旗踩在腳下,不再談情說愛,送玫瑰不如送白菜,喝咖啡不如喝白開,你們都罵對方自私因為他(她)洗澡用掉了全部的熱水……
某夜夢醒,忽然看著身邊那張熟悉的臉感到陌生。你們都開始想:“這是我要與之過壹生的人嗎?這種日子就是我和他(她)未來的日子嗎?”這個疑問細微又震撼人心,像是土被撒在棺材上發出的聲音。如果你們是夫妻,這就是壹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但是,同居男女發現問題時,內心獨白多半不是“我們要適應”而是“我何必要忍你”。接下來,你們像是兩只困頓的野獸,你們不但憎恨現在日子的平乏,更憎恨對方——是他(她)正終結你們過上更好生活的可能性。然後爭吵,最後分道揚鑣吧——結束同居關系比離婚容易多啦,只需要付出良心和責任心,而不需要付出財力並承受家族的壓力。
讓我再強調壹下吧:想愛得精彩,就得讓戀愛只是戀愛。你想玩過家家,結婚後有幾拾年給你玩呐,何必從戀愛手裡搶時間?
如果,在我苦口婆心說了這麼多後,你還是非要同居不可,那麼,請你不要再說“我們在壹起,是為了愛情”。愛情夠偉岸,那麼就結婚吧,用我的壹生來換你的壹生,看中你就是你,拒絕試用期。不夠膽子交托壹生,那麼,改改旗號吧——為了性生活方便,為了節約租房成本,為了試婚,為了有人給我打理家務,為了有人在我下班後陪我聊天……這些旗號不夠浪漫,但是絕對誠實,也絕對不會給你帶來不切實際的希冀,以及希冀落空後的失意。-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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