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1-11-26 | 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北美中文網綜合報道)蘭裡2008年發生的蘑菇場泄漏毒氣、導致3死2人腦部嚴重受傷的工業意外,3名承認違反《勞工賠償法》的農場東主昨日(11月25日)僅被判罰款,不需坐牢,所屬兩間公司合計被罰35萬元,其中壹間公司(A-1 Mushroom Substratum Ltd.)事後已經破產,預計不可能履行罰款義務,這使得叁名東主實際面臨的罰款僅15萬元。
據明報消息,素裡省級法院法官昨日宣布判決時指,即使是檢控官也未能說明東主明知清除水管會有危險,卻仍要求工人做此工作的證據,同時意外發生時,東主亦試圖搶救工人,其中壹名東主亦因此受傷,這均說明東主並未故意疏失,使工人在意外中死亡。
法官於是根據叁名東主及兩間公司即A-1 Mushroom Substratum Ltd.及H.V. Truong Ltd.的罰責部分作出判決,其中A-1 Mushroom Substratum Ltd.罰款20萬元,H.V. Truong Ltd.罰款12萬元,兩間公司最大東主張何群(Ha Qua Truong,譯音)罰款1.5萬元,張何群的妻子也是東主之壹張氏文(Van Thi Truong,譯音)被罰5000元,而監工也亯嬌肥~囊逃(Thinh Huu Doan,譯音)則需繳罰款1萬元,全數罰款需繳給勞工賠償局,而非個人。
卑詩省檢控部門麥肯齊(Neil McKenzie)解釋,本案並非涉及刑事,因此受害人家屬無法像刑事受害人壹樣,直接取得法官要求的賠償。
他表示,被告的罰款將直接交給勞工賠償局管理 的受害人基金,而受害人家庭則可依規定提出申請,從中受惠,但他強調,根據運作,有關罰款並不特別指定哪個家人受惠,而是加入整個基金運作,而個別家庭則 依《勞工賠償法》的規定辦理賠償。
檢控官則向法官要求比照史上最高60.3萬元的罰款,但法官並未接受。
受傷變植物人,其女哭訴判決太輕
意外死傷工人的家屬,對經過叁年苦等,卻等到如此判決結果,普遍感到錯愕及痛心,不少想起已故的親人而悲從中來,需要家人在旁扶持。有家屬稱會考慮提出上訴。
在這次工業意外中受傷變成植物人的工人潘米高(Michael Phan,譯音),其女兒Tracy每次聆訊都向學校請假前來旁聽,她昨日聲淚俱下控訴法官判決太輕,稱「金錢解決不了他們的問題」,亦令家屬對司法正義的期待落空。潘米高的母親及生父,亦分別自越南及美國趕來聽判決結果。
Tracy表示,那次意外改變了伍個家庭所有人的壹生,她不知道父親還有無機會健康醒來,至少法官應讓犯錯令工人死亡的東主坐牢,讓他們承擔後果。
Tracy說,父親那天原本是不用上班的,但怎知東主來敲門求助,父親好心幫人,現在卻成了全身癱瘓,無法言語的植物人。她表示,如果可以,她很想再壹次與父親去唱卡拉OK。
Tracy的祖母,即潘米高的母親亦從越南趕來,她聽人說兒子是意外事件的英雄,救了其他工人,但作為母親,她寧可"兒子不是英雄",或許不會受重傷成植物人,而潘米高的生父美國籍的菲什(Chuck Fish)兩天前也專程自美國德州趕來,聽到判決,他說:”在美國,工業意外的傷害,處罰嚴格多了,如果可以,他會設法再上訴。“
菲什是在越戰時,認識潘米高的母親,並生下潘米高,此後菲什回到美國且失去聯絡,也是透過這次事件,菲什意外從網上知道了潘米高的消息,促成了與兒子的重逢,沒想到,兒子竟已成灆﹨㈡J恕
死亡工人陳越(Ut Tran,譯音)的10歲大兒子Eric則對記者說,因為這起事件,他和母親再也見不到父親,他就算再想念也無法喚回父親,唯壹希望法官能主持公道,讓做錯事的人坐牢,但這樣的願望也無法實現。
另壹名死亡工人范漢德(Han Duc Pham,譯音)的妻子趙娥(Nga Triue,譯音),則手抱丈夫的遺像,她說:“意外發生後,東主對死者或受傷的工人家屬不聞不問,現在又可以逃脫坐牢的責任,怎叫家屬能夠平靜對待如此判決?”
壹直為死傷工人家屬的卑詩省勞工聯盟主席辛克萊(Jim Sinclair)說,法官應判決東主入獄,那怕只是象徵性的刑期,都能警惕其他未遵守勞工安全規定的僱主。
2008年9月5日,蘭裡蘑菇場工作的5名越裔工人在清理管道時,因毒氣外泄,導致3人死亡,兩人重傷,其中壹人腦部受傷不能聽講半身不遂,而另壹人則成為植物人。
-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