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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12-27 | 來源: 新快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母親失手捂死女兒被輕判緩刑

■過失殺了壹直溺愛的女兒,自責不已,41歲的阿巧頭發灰白,看起來老了很多。
荔灣法院認定其系過失致死且有自首情節,阿巧痛哭聽判兩度暈倒
16歲女兒向母親要求買蘋果電腦和索要數千元道歉費未果,竟對母親大打出手,爭執中被母親不慎捂死。近日新快報報道的這個家庭慘劇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昨日上午,荔灣法院對該案作出壹審宣判,認為被告母親阿巧並無傷害女兒的故意,同時考慮其自首、丈夫求情及家庭修復等情況,對其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叁年,緩刑伍年。雖獲輕判當天即可回家,但昨日阿巧仍壹直悲傷痛哭,更兩次暈倒現場。
發現女兒“不行”後打了110、120報警
法院經審理查明,現年41歲的被告人阿巧與16歲的被害人曉蔚(均為化名)系母女關系。今年8月18日20時許,因曉蔚要求購買蘋果電腦及索要 5900元道歉費等,與阿巧在家中客廳發生爭執。曉蔚先動手毆打阿巧,雙方繼而互相撕扯糾纏,其間阿巧用腳絆倒了曉蔚,致其倒地且面部貼在地上的壹個方型靠枕上。
倒地後,曉蔚仍繼續謾罵阿巧,阿巧遂坐在曉蔚背上,用手按住其頭部以阻止謾罵,直至其沒有再發出聲音為止。後發現曉蔚不行了,阿巧隨即撥打110和120求助,但經搶救發現曉蔚已無生命體征。後阿巧主動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丈夫和工作單位等曾發了六份求情信
此前,公訴機關認為阿巧故意傷害他人並致壹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而案發後,阿巧的丈夫及親屬、工作單位等向法庭提交了六份求情信,請求對其輕判。其丈夫在信中稱阿巧為賢妻良母,愛家愛丈夫愛女兒勝過愛自己,其對待公婆兄弟盡心盡力令人滿意;而女兒雖為夫婦倆的掌中寶,但卻刁蠻任性,經常打罵父母等。已痛失愛女的他,無意也不忍心再責備愛妻,遂向法院求情,希望能對其輕判,讓兩人共渡難關。-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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