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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1-15 | 來源: 京華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法國壹家法院13日裁定,法國航空公司因提供“毒咖啡”賠償原告14.6萬歐元。
原告名為尼亞扎伊爾,2006年搭乘法航國內航線從波爾多前往巴黎。他指認,空乘人員飛行途中向他提供的咖啡其實是用於清潔下水道的“劇毒液體”。
尼亞扎伊爾在飛行過程中身體不適,降落後前往醫院治療,接受食道手術。隨後,他向法航提起訴訟。
2010年,針對這壹訴訟的刑事調查結束,認定尼亞扎伊爾沒有起訴理由。隨後,尼亞扎伊爾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航賠償68萬歐元。
法院13日在判決書中做出解釋,稱尼亞扎伊爾“症狀出現的時間與消化咖啡和餅幹的時間重合,它們突然出現”。另外,尼亞扎伊爾從未因胃病接受治療。因此,法院判法航敗訴。
賠償金將分兩個部分,其中4.6萬歐元支付給尼亞扎伊爾,另外10萬歐元支付給為尼亞扎伊爾提供醫療費用的醫療保險企業。-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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