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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1-18 | 來源: 浙江網絡電視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圖為浙江億萬女富豪吳英(圖片來源:中新網)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壹案進行贰審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吳英的上訴,維持對被告人吳英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認定,被告人吳英於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案發時尚有3.8億元無法歸還,還有大量的欠債。壹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認為,壹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吳英犯集資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吳英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壹審判決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做出上述贰審裁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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