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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1-24 | 來源: 51周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華人移民來到加國,有了孩子以後離婚的不少。離婚不是移民獨有現象,本地人離婚率也相當之高;但是離婚後雙方怎麼相處,怎麼對待孩子,卻有明顯的差別。我不是婚姻家庭問題專家,也沒有官方統計數據和學術報告作為論據,只是從普通過來人的角度說說我的看法。
當壹切的挽救措施都失效,離婚是壹個重大而痛苦的決定,深深地影響著爸爸,媽媽和孩子。在這個破裂家庭之叁角關系中,最弱小的最無選擇的壹方是孩子。我們華人把勉強住在壹起做表面夫妻看作是重視孩子,以為孩子年紀小什麼也不懂。其實他們什麼都懂,每天看著父母要麼大吵大鬧,要麼板著臉冷戰,形同陌路,不同房不同桌吃飯,這種無愛無樂的家庭生活難道對孩子的心智和情感有益麼?
我有很多本地同事和先生的親友(我對本地人定義是這些本人,他們的父母和祖父母都生於加拿大)都曾經經歷離婚。除去法律程序不談,父母雙方在盡養育之責,不幹涉對方新的私生活,家人支持合作,接受未來伴侶非親生孩子這肆方面普遍做得比我們華人理性和大度。
首先說對孩子的養育,本地人父母盡管離異,但在經濟上,生活上,時間分配上都盡量給孩子維持壹個穩定有安全感的成長環境。父母不在孩子面前說另壹方的壞話;不拿孩子作為籌碼要挾制約對方方;盡量保持壹致的獎罰約束;孩子人生中重要的場合如生日過節,畢業結婚等父母都盡量同時出席。
其次,夫妻關系壹結束,對方就有結交新朋友,組成新家庭聯盟的自由。本地人壹般較少為此糾結,他們在尊重對方權利和隱私的涵養氣度比我們要好。給對方足夠空間,讓他/她都盡快重新構築壹個穩定的家,兩個人的家庭畢竟在健康,經濟,社會安全上比單親家庭更加有抗危機的能力。相比之下,我的閨蜜離婚後,前夫自己找女朋友可以,但卻教唆幾歲的兒子凡是看到媽媽家裡有男人單獨來訪的就叫他“滾出去”。孩子當然對父親言聽計從,結果讓這位單身媽媽拾分的難堪。也認識壹位女子,分居後想法設法破解前夫郵件密碼,半夜不停打電話騷擾對方。凡是長周末公眾假期,就故意安排孩子上門去不走,讓他們沒有相處的時間和空間。
再者,夫妻關系開始出現問題時,只要不出現家暴,本地白人雙方的親友大都采取置身事外,不評論對錯不偏幫的態度,推薦夫妻參加婚姻輔導課程,讓他們自行解決。換了華人,通常父母手足閨蜜哥們都幫忙出謀劃策,火上澆油,促進事態惡化,把兩個人的矛盾變成兩個家族群體的斗爭。孩子們也通常因為各位長輩柒嘴八舌幹涉多多而倍受情感壓力。
最後壹點,也是最重要的區別,就是對接受非親生子女,做後爸後媽的態度。在對待兒童的時候本地人普遍比較大愛,去貧窮國家地區領養棄嬰的,還是以白人為主。本地人的征婚廣告裡,鮮有列出要求對方無孩。而華人當中無論男女,“無孩”都是壹個決定性的條件。亞裔中男性傳宗接代,種姓繁衍的觀念根深蒂固,認為不是我的種就是野種,替人養孩子是虧大了。而法律上年幼孩子通常判給母親作為主要撫養監護人,導致華人單身母親特別難找到華裔或者亞裔男性作為伴侶。華人女子對做後媽也是同樣相當的忌諱,她們認為,後媽就是邪惡陰毒的代名詞,就算不被冠以“惡毒”之名,也是個吃力不討好的角色。不到毫無選擇的地步,她們不會考慮接受有孩子的男人。
法律不外乎人情,分居和離婚協議上只是壹張紙,用來約束沒有責任感,沒有信用的人。除了壹些極端個別情況,兩人最終分離,不應完全歸咎於壹方。這個令人遺憾的結局並不否定當初你們的確是真心愛過,也不否定你還是個有責任心的人。當愛已成往事,不管誰辜負了誰,誰虧欠了誰,都是過去的事情了。仍然不變的是曾幾何時你們造就了活生生的孩子,有此紐帶,前夫前妻無需成為仇人或者陌路人。
為了你自己不成為苦主,為了孩子,收拾心情,互相體諒對方在這場變故中遭受的打擊。給對方活路,給對方方便,給孩子做壹個榜樣吧。與其在痛苦悔恨憤怒哀怨中互相消耗,不如做對現在對未來更有建設性的事情。但時間洗刷了離婚時的挫敗悔恨,你回想起自己能夠理智大度地處理,你身邊所有的人,包括你自己,都會受益匪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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