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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2-04 | 來源: 新京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3日晚8時11分,網友“山鷹加錯”於個人微博發布了在叁亞福冠海鮮酒樓消費單據的照片,指該酒樓菜價過高。福冠海鮮酒樓工作人員稱,春節期間,酒樓菜價有所上漲,並承諾盡快調回。叁亞物價部門稱,將前往酒樓進行核實。
3日,網友“山鷹加錯”連續發布了兩條微博,曬了他和朋友在叁亞福冠海鮮酒樓吃飯的賬單。該網友並未向記者透露姓名,他稱,發微博前的早些時候,他和親朋到福冠海鮮酒樓用餐,壹行共18人。雖然酒樓對菜肴明碼標價,但看到結賬單,仍然覺得自己挨宰了。
費單據的照片顯示,客人們點了20余道菜,共消費了7997元。其中,酸辣土豆絲(中量)57元,肉末肆季豆(中量)87元,虎皮尖椒(中量)72元,炒上青菜(中量)72元。
記者在叁亞物價網上查詢了3日當天的蔬菜價格。在所列的伍個市場及超市中,每斤土豆最高售價為2.5元,肆季豆最高4.9元,青椒最高4元,尖椒最高4.98元,上海青最高3元。
2011年,叁亞市出台了《海鮮排檔餐飲海鮮品平均差價率管理規定》,對海鮮品進行限價。根據該規定及叁亞市物價部門公布的海鮮產品社會批發價,可計算出,白鯧魚在海鮮排檔售價最高為114.8元/斤,大紅花蟹限價為459.8元/斤。而在消費單據上,“白倉”為128元/斤,大紅花蟹為598元/斤。該酒樓並非所有海鮮均超出限價,對蝦的售價就在限價范圍內。
昨日,叁亞市物價局市場價格監測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海鮮排檔”的適用范圍是否包括酒樓還沒有明確說法,但這壹限價,可作為參考。該工作人員稱,肉末肆季豆賣到87元,價格確實偏高了。叁亞市物價局物價舉報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已將此事記錄在案,並將進行核實、調查。
昨日,記者致電叁亞福冠海鮮酒樓。壹位經理向記者確認了“山鷹加錯”所示單據上的“經手人”是該酒樓員工,所核對的幾項菜價也與該酒樓壹致。
該經理稱,蔬菜價格高部分原因是客人點的是中量,該酒樓規定,中量的菜量和菜價是例菜的1.5倍,點菜時,服務員會向顧客說明。但中量的菜肴,所用蔬菜的具體分量,該經理表示並不確知。“春節期間,酒樓確實對壹些菜的定價進行了上調,酒樓方面將盡快將菜價調回。”
福冠海鮮酒樓是否對菜肴明碼標價?昨日,“山鷹加錯”與酒樓方面均給出了肯定的答案。景運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文稱,在明碼標價的前提下,若當地物價部門出台了關於菜肴指導價格的政策法規,且酒樓價格超標,那麼物價部門可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行政管理。若沒有指導價格,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就缺乏依據。
昨日,記者聯系了叁亞市物價局物價舉報中心。該中心工作人員稱,目前,叁亞只有前述的海鮮產品價格管理規定,對於時蔬類菜肴,並無相關價格指導規定。
2011年,叁亞市出台的規定中,在海鮮品前冠上了“海鮮排檔餐飲”的帽子。但海鮮排檔餐飲是否涵蓋了酒樓,叁亞市物價局物價舉報中心的工作人員稱,現在還沒有明確的說法。
該工作人員稱,由於此前接到的投訴多為街邊排檔式的餐飲店,少有酒樓、酒店,因此,在規定中出現了排檔的字樣。在規定實際執行中,物價部門也沒有收到過針對酒樓、酒店的投訴,因此,該規定對於酒樓、酒店是否同樣適用,還需要工作人員進行溝通。雖然對時蔬菜肴沒有指導價格、海鮮品價格管理界定模糊,但該工作人員稱,叁亞物價部門將壹步步完善相關的管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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