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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2-06 | 來源: 法制日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我們已注意到近日網絡上有關浙江高院枉法違心無奈判處吳英死刑的帖子。”今天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這些帖子完全是造謠,該院將依法追查追究造謠者的法律責任。
“我們高院已注意到最近網絡上專家學者、民營企業家和普通民眾對吳英案的關心議論。”浙江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說,吳英案在浙江省已依法走完審判程序,現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浙江非法集資案高發
吳英案引發了法律界、企業界知名人士的廣泛熱議。
2009年,浙江麗水杜益敏因集資詐騙罪7億元被終審判決死刑後,溫州的高秋荷和鄭存芬均因集資詐騙1億多元被判處死刑;到2010年,紹興趙婷芝因非法集資2.7億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台州王菊鳳因非法集資4.7億元被判處死刑;溫州陳少雅因非法集資5億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2011年,麗水銀泰非法集資55億元,主犯被判死刑……
重刑仍然阻擋不了非法集資的愈演愈烈,溫州最新版“吳英”施曉潔又因涉嫌非法集資7億元、非法承兌匯票5億元,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而近日,風傳了3個月的溫州立人集團民間借貸案最終走進了司法程序,董事長被刑拘,涉案額可能達22億元。
《法制日報》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非法集資類案件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僅2007年第壹季度,全國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兩類案件就同比上升了101%;2010年全年,浙江省共立非法集資類案件達206起。
來自浙江大學的壹份《浙江民間融資問題研究報告》中顯示:2010年,杭州處理非法集資案47起,寧波處理49起,涉案額分別達16億元與61億元;麗水在2008年至2011年間已經處理此類案件涉案額達86億元;在台溫地區,發達的台會、標會、擔保公司、地下錢莊,每天有數億的熱錢在湧動。
北京浙江企業商會副會長陳俊向記者指出,民間借貸成就了浙商,95%以上浙商有借貸。
據了解,去年年底,浙江省出台了國內首個民間融資管理辦法《關於加強和改進民間融資管理的若幹意見(試行)》,將試點推行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並健全信息檢測、預警與風險救助制度。
溫州立天集團董事局主席曹紹國對《法制日報》記者說,目前的問題是,地方政府的監管機制尚未真正落實到位。
緣何成非法集資重災區
“浙江民營經濟發達,中小企業多,民間融資活動由來已久,有著深厚的市場基礎。”浙江省金融法學會會長、浙江光華法學院教授李有星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民間融資本質上屬於私人交易行為,壹旦涉及不特定公眾,就具有相當的社會性、公共性和連鎖效應,容易引發欺詐和各種犯罪,甚至影響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從而增加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
據了解,浙江台州民間融資總額達1000億元,溫州民間資本估算大概超過8000億,民間投資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呈逐年上升趨勢,已成為浙江第壹位的投資力量。
台州職業技術學院的吳偉萍曾做過壹項調查:在其走訪的255家企業中,有182家曾經有民間借貸,占71.37%;在被調查的423戶家庭中,則有367戶家庭有過民間借貸行為,占86.7%。
“企業相互借貸的現象非常普遍,臨時周轉性的民間借貸利率明顯偏高,無息的都是向親友借的,月利超過30%的9家企業有5家是來自民間借貸機構,1家來自社會集資,還有3家借自別的企業。”吳偉萍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說,交易規范化程度還有待提高,就容易演化成非法集資,像路橋、黃岩等區都出現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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