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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2-03-07 | News by: 北美中文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加国父母团聚移民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北美中文网综合报道)联邦移民部的移民申请个案积压在过去10年增加了44%,由2001年的69万人,上升至2010年的100万人。数据显示,其中父母及祖父母的家庭团聚申请就有168,530人。面对严重的移民申请积压,加拿大众议院移民事务部日前提交了一份《减少加拿大移民申请积压及审批时间》报告。
据明报消息,移民事务部在该份60页的报告中,就改善积压问题向移民部提出了十点建议,其中大力肯定了“超级签证”对团聚申请积压的减缓,同时也提出借鉴澳洲团聚移民的政策,该项政策规定,子女中至少要有一半长居澳洲,否则父母就不符合申请团聚移民的资格。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周二(3月6日)在网上肯定了常委会的工作表现。“超级签证”大受肯定
报告称,十年多次往返的“超级签证”(Super Visa)非常成功,也很受欢迎,既可为申请人带来另一个团聚的方法,又可减低父母团聚申请的积压。康尼在听证会上也表示对超级签证能达到高核准率感到有信心,而事实上,移民部前日发表的数据显示,超级签证的成功率达到77%。康尼更在听证会上保证,“移民意向”不会阻扰超级签证的签发。
报告建议移民部将超级签证列为永久性政策,并致力在全球大力推广超级签证,扩大它的使用。此外,报告建议移民部密切留意2012-2013年度超级签证的签发情况,以及它能否减低父母申请积压问题。
拟效法澳洲移民政策至于长远处理父母团聚问题,报告则建议联邦政府参考澳洲实施的“平衡家庭成员测试”,研究该政策在本国推行的可行性。
根据澳洲的“平衡家庭成员测试”,要合资格成为父母团聚申请人,至少要有一半或以上子女是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并且长期在澳洲居住;或在澳洲长期居住的子女人数,多过在其他国家居住的子女人数。
例如,如果有2名子女,其中一人长期在澳洲居住,另一人则在其他国家,那么父母就合资格申请移民;但如果有3名子女,其中只有一人在澳洲居住,其他2人则不是的话,如此他们的父母也就不符合自己申请团聚移民。-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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