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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5-04 | 來源: 北京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昔日讓人眼紅心跳的高價地,如今已經榮華不再。記者昨日從市國土局獲悉,曾在2009年以溢價率325.25%拿下百子灣路14號用地的北京雅居樂,由於未能按時繳納地價款,被收回使用權。這是在“京拾伍條”調控政策出台以後,本市出現的首個開發商退地行為
雅居樂賠了夫人又折兵
前日夜間,市國土局網站上出現了壹條《關於解除朝陽區百子灣路14號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原北京市第壹建築構建廠余留用地)出讓合同的公告》。其中提及,“由於雅居樂公司未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繳納地價款,依據出讓合同的有關規定,我局決定與雅居樂公司解除朝陽區百子灣路14號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原北京市第壹建築構建廠余留用地)的出讓合同,收回該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對於雅居樂公司已繳納的1700萬元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同時,在公告發布之日起1年內,雅居樂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將被停止參與本市新的土地出讓交易活動資格
根據土地儲備中心信息表明,該地塊位於東肆環的百子灣橋,在2009年12月30日被北京雅居樂以7.1億元競得,規劃建面41464平方米,樓面地價17123元/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這家“雅居樂”並非香港上市的雅居樂地產控股有限公司,其全稱為北京雅居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隸屬於北京華美地產,而華美地產在本市擁有多個知名子公司和項目。記者昨日搜索時發現,壹些房地產門戶網站上都已經取消了對這家“北京雅居樂”的介紹
京城土地市場再現端倪
這已經不是北京市場上出現的第壹次開發商退地行為。2009年11月20日,大龍公司以50.5億元競得順義區後沙峪鎮天竺開發區22號土地,因拖欠地價款,2010年2月就被國土局收回。
當時發布的公告中稱,“由於大龍公司逾期未簽訂該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土地開發建設補償協議》,依據《拍賣文件》的有關規定,我局決定取消大龍公司的競得資格,同時對於大龍公司已經繳納的2億元競買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與此相比,與大龍地產拿地時間相隔僅1個月零10天的雅居樂,倒顯得曾經擁有過喘息之機。
2009年12月30日,北京雅居樂經過26輪競價,以7.1億元競得朝陽區百子灣路14號住宅混合公建用地,擊敗了在場的北京建工置地、北京國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5家開發商。該地塊規劃建築面積為41464平方米,約合樓面地價17123元,溢價率高達325.25%,成為當年令人矚目的高價地。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冷靜,曾經硝煙彌漫的競價現場也受到波及;開發商和購房人的兩廂觀望,引發了對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更多預期。-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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