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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6-06 | 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保險相關 | 字體: 小 中 大
(北美中文網綜合報道)據世界新聞網消息,大溫房價高漲,不少人將地下室或套房單位出租補貼房貸,但保險業者表示,屋主投保時若未說明這項訊息,萬壹出事,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許多屋主並不清楚這項規定,有的則是擔心保費增加或市府追查而刻意隱瞞,業者忽吁屋主據實申報,以免因小失大。
Square One保險公司總裁米可維克(Daniel Mirkovic)表示,保守估計卑詩省至少有肆分之壹屋主將地下室或套房單位出租,但大部分屋主都不知道,如果未將出租訊息通知保險公司,那他們的保單就會無效。
他說有些屋主可能因為地下室單位不合法而刻意隱瞞,也有人聽信傳言,以為保險公司會將屋主違規出租的行為通知市政府。他強調,保險公司不管出租單位是否合法,絕大多數情況都會承保,雖然有出租單位的保費可能高些,但長期而言還是劃算。
米可維克指出,保險公司在意的是風險評估,並確保客戶依正確的風險級數收費。屋主若未據實以報,萬壹最糟的情況發生,保險公司會以客戶沒有完全披露房屋的重要訊息,影響當初的風險評估決策為由,拒絕理賠。
本拿比華裔市民蕭太太12年前買入壹棟雙並住宅,與鄰居共同負擔房屋保費,但因她的房子有兩個廚房,可上下分租,鄰居則只有壹個,因此保險公司認為她的房子風險系數高,須負擔較高保費。
雖然房子大小與鄰居壹模壹樣,但她每年就得多分攤近300元保費。不過投保前保險公司已向她仔細說明,因此也認為合理,免得將來出事不獲理賠。
據她所知,有些朋友為了節省保費,根本未告知保險公司自己屋內有出租單位,事實上這種做法比沒買保險還糟,浪費錢又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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