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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7-27 | 來源: 搜狐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廣東3名殺人犯被執行注射死刑 壹人哭鬧(高清組圖)7月26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宗故意殺人案的被告人何錦權、祝本龍和孫雙新昨日上午在江門市被執行死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宣判執行會,向3人宣讀最高法裁定,3人隨後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據悉,目前江門市死刑執行均已不再槍決,而以注射方式執行。面對最高人民法院最終裁定,3人庭上表現各異:因交通事故賠償糾紛而連殺兩人的被告人何錦權,庭上聽取判決時情緒失控,哭鬧不已。


案例1 因交通事故糾紛連殺兩人:2009年2月6日上午,何錦權之子何某彬(同案被告人,已判刑)駕駛貨車途經廣東省台山市汶村鎮南門路口時,與工友關兆彬(被害人,男,歿年43歲)駕駛的其兄關兆行(被害人,男,歿年51歲)的貨車發生碰撞,兩車均有損壞。關兆彬、關兆行提出為何某彬修車,並按每天壹百元補償誤工費,何某彬表示同意。

最高法裁定:被告人何錦權單獨及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何錦權在單獨殺死被害人關兆行後,又伙同他人殺死被害人關兆彬。在共同犯罪中,何錦權持刀捅刺關兆彬頸部等處數刀,致關兆彬死亡,系主犯,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何錦權不能正確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為泄憤報復,殺死兩人,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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