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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0-13 | 來源: 成都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王立軍事件 | 字體: 小 中 大

昨日下午,成都國家安全局通報了壹起泄露國家安全工作秘密案件的處理情況:壹男子因泄露王立軍案相關偵辦信息,被行政拘留7天。
今年2月10日,某航空公司職員王某利用職務之便將乘客的重要身份信息通過QQ提供給成都某酒店公司職員的朋友毛某。毛某擅自將國家安全機關偵辦王立軍案件的相關信息公布在互聯網上,故意泄露了國家安全工作的秘密,造成了惡劣影響。為達到教育涉案本人,警示世人的目的,根據《國家安全法》第28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依法作出對毛某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同時,對某航空公司職員王某予以警告。
昨日下午2點過,記者在成都國家安全局看到,毛某在學習了《國家安全法》的相關法條後,自覺在拘留文書上簽了字,表示接受處罰,隨後被國家安全人員帶上了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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