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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2-01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拿大出重手打擊難民造假 最短的時間內遣返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康尼30日宣布,加快難民審批的政策將於12月15日生效,新政策除了可以將審批時間從現有的600天減短至60天、30至45天不等外,全新設立的「難民上訴處」(Refugee Appeal Division)將使審理結果更公正,也讓來自「特定來源國」(即安全國家)(Designated countries of origin)的申請案加快審理,而造假者將在最短時間內被遣返回國。
新制度屬於「捍衛加拿大移民制度法案」(C-31)的壹部分。康尼在11月30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規定實施後,庇護申請將在移民與難民委員會(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受理後的60天之內進行審理,但對於來自安全國家的申請者,根據遞交的地點區別,最快將在受理後的30至45天內進行審理,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讓造假庇護申請者更快被遣返回原始國,而讓真正符合條件的人在最快時間內得到庇護。移民部將於15日公布安全國家的名單。
康尼表示,相比舊制度需要肆年半時間才能將被拒申請者遣返回原始國,在新制度中,申請者將在難民委員會作出拒絕決定的壹年之內就被遣返;另外,盡管被拒申請人可以向聯邦政府提出上訴,但是來自安全國家的被拒申請人將不再允許停留加國。但是對於來自難民多產國的被拒申請者,如果案情屬實,「難民上訴處」將有權力幫助他們否決裁決。
除了加速審理外,康尼也表示,新制度也提高了申請門檻,讓國外犯罪分子連遞交庇護申請的資格都沒有。
康尼表示,移民部在去年收到的庇護申請中,有近25%的申請來自不易產生難民的歐盟國家的申請,大大超過非洲和亞洲的申請數量,移民部工作人員為了審理這些申請,不僅消耗大量時間,而且浪費納稅人的錢。但新制度生效後,預計伍年內將為各省府節省16億元。
康尼還表示,在去年所有的庇護申請案中,有62%自歐盟國家的申請案最終不是被申請人自行作廢、撤銷,就是被移民難民委員會拒絕,這也充分表明移民體系需要改變。為此,12月15日生效的壹系列政策可以改善庇護體系,將那些利用體系漏洞的難民申請造假者,在最短的時間內遣返回國。
在聯邦移民部提供的資料中,「安全國家」普遍符合以下幾點∶民主國家;允許自由、保護國民;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種族自由,保護受迫害群體;有公正審查標准;擁有公正的司法體系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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