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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1-22 | 來源: Edwin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打擊人口走私法遭卑詩法官裁定違憲,沖擊對泰米爾人蛇集團的起訴,聯邦政府已提出上訴。(加通社)
卑詩高院日前裁定聯邦政府去年通過的打擊人口走私法(human smuggling law)部分條款違憲,要求修法,此舉沖擊正在審理的多起泰米爾(Tamil)偷渡客案件。聯邦政府21日提起上訴,認為裁定可能形成法律漏洞,影響審理中的移民、遣返及人口走私案件。
2009年秋季,接連兩艘由人蛇集團策畫的貨輪,搭載數百名泰米爾人抵達卑詩海岸尋求難民保護。事件引發外界抨擊本國難民制度松寬,淪為人蛇集團斂財工具。
聯邦政府順勢提出打擊人口走私的C-31法案,並在去年正式實施。該法案修訂「移民及難民保護法」(IRPA)第117條,針對策畫或參與人口走私者,依人數及情節輕重,增列最低刑期(Mandatory Minimum Sentences)條款,並根據此法起訴多名涉及泰米爾難民船的人蛇集團成員。
但日前卑詩高院審理其中壹艘偷渡船「海洋女神號」(MV Ocean Lady)4名被告時,法官席維曼(Justice Arne Silverman)認為,IRPA第117條增修條文過於廣泛,侵犯人權(charter rights)。
該法案對人蛇(human smuggler)的定義為:故意「組織」(organize)、引誘(induce)、協助(aid)或唆使(abet)他人,以無簽證、護照或其他必要證件的方式前來加拿大。
法官認為該條文可能讓壹些「人道工作者」(humanitarian workers )遭起訴,因此宣告IRPA第117條無效,要求國會修法。
由於這項裁定沖擊正在進行及後續相關訴訟,茲事體大,聯邦政府21 日決定提出上訴。加拿大公訴署(Public Prosecution Service of Canada)檢察官拉普雷利(Peter LaPrairie)向法庭表示,檢方擔心裁定可能形成法律漏洞,影響審理中的移民、遣返及人口走私案件。-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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