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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1-26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傷者兄弟姊妹爭當監護人敗訴
卑詩省壹華裔男子7年前遇上嚴重交通意外,腦部重創成為植物人,壹直倚靠喉管輸送營養以維持生命。意外後悉心照顧傷者多年的妻子,其後要求主診醫生拔除丈夫的喉管,讓他結束生命。但遇到丈夫家人反對。現法官判決,最後決定權在傷者妻子手上。
傷者3個兄弟姊妹不同意拔喉管的決定,較早時入稟卑詩最高法院,要求頒令撤銷傷者妻子監護人身分,改由兄弟姊妹當監護人。經過聆聽雙方的論據,法官駁回申請。
在美國華州遇交通意外
現年56歲的華裔男子伍肯尼(Kenny Ng,譯音),與妻子洛拉(Lora)和3個子女不幸於2005年9月9日,在美國華盛頓州遇上致命交通意外,伍肯尼的大兒子在車禍中傷重不治。盡管伍肯尼在意外中獲救,可是腦部受重創,成為植物人。意外中洛拉和兩個子女也受傷。翌年洛拉在丈夫的兄弟姊妹和家姑家翁同意下,擔任丈夫的監護人。
到了2012年5月29日,洛拉與丈夫的主診醫生納馬茲(Mojgan Namazi)會晤後,決定指示醫療團隊拔除丈夫的維生喉。但丈夫的3兄弟姊妹不同意洛拉的決定,認為不應放棄,因為在伍肯尼留醫的溫市皮爾遜中心(George Pearson Centre)裡,腦科專家歐文(Adrian Owen)在神經科學領域有最新科研發現,伍肯尼有望成歐文的研究對象。
伍肯尼的3兄弟姊妹於是入稟法院,要求撤銷洛拉擔任丈夫監護人身分。
洛拉的代表律師去年在法庭上稱,與丈夫結婚拾多載的洛拉最初也相信丈夫會康復,可是隨著時間的過去,她逐漸同意醫生的意見,丈夫康復的機會相當微。
法官在周肆作出裁決時指出,洛拉的拔喉決定在醫學上是適當的,故此不能說該痛苦的決定是洛拉在未經審慎考慮下作出,同時3個訴訟人並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洛拉違反監護人的職責。
訴訟人其中壹個律師稱,可能提出上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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