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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3-01 | 來源: Edwin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駕車須知 | 字體: 小 中 大
有研究發現駕駛人士即使使用免提裝置通話,在左轉時危險性最高。安省政府早於09年10月26日,禁止司機在駕車期間手執任何電子產品,並將之納入《公路交通法》中,現時本省各支警隊均雷厲執行有關法例,若發現有司機駕車時手執電子產品、通電話或打短訊,則會向違規司機發告票,定額罰款為155元,但若涉及多次違反有關法例或違規情況嚴重,壹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元。
根據安省《公路交通法》,司機在駕車時可使用免提裝置與人通話,但只限於手機響起時接通電話,或在通話完畢後收線,並非讓司機在駕車時肆意致電他人或作為重設GPS目的地之用,司機若在駕車時致電他人,即使使用免提裝置亦屬違法。
司機若在使用手提電子產品期間涉及分心釀成交通意外,有可能被控分心駕駛或不小心駕駛罪名,此項罪名屬刑事罪行;若意外涉及人命傷亡,可能被控以刑事疏忽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罪名,有可能會被判監禁。-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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