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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3-04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綜合報道
罹患不治之症、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ALS)的卑詩省女子,兩年前入稟省最高法院,要求聯邦政府修改協助他人自殺屬刑事罪行的法例,她在初審勝利後身故。其母繼續官司,為其他有相同處境的人士,爭取安樂死的權利。
現年85歲的安娜科曼諾夫(Anna Fomenoff?小圖),數年前獲女兒泰勒(Gloria Taylor)告知患上ALS,即物理學家霍金罹患的疾病。安娜本身是壹間善終協會的創辦人之壹,眼見無數病者死前受到漫長和痛苦的折磨,尊嚴盡失,故支持女兒聯同另外贰人在兩年前入稟法院,挑戰聯邦《刑事法》第241章中,把協助他人自殺列為刑事罪行的條例。
女兒身故 母代征戰
法庭在去年6月裁定有關法例違反叁名原告的憲法權利。監於預期聯邦政府將提出上訴,法庭更破天荒批准泰勒可以選擇安樂死,她在裁決後伍個月受感染逝世。安娜決定代女征戰,今日現身卑詩省上訴庭,接受政府的上訴挑戰,展開第贰輪漫長的訴訟程序。
卑詩公民自由協會訴訟主任帕施蒂(Grace Pastine)認為,今次審判亦有可能須由聯邦最高法院作最後定奪。協會強調,只要實行嚴格措施,防止准許協助他人自殺的條例遭濫用,即可為不治之症的患者提供多壹個自決選擇。
資料來源:星報 【加拿大都市網專稿 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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