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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3-07 | 來源: Edwin | 有13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市情報 | 字體: 小 中 大
素裡市府的壹位評估員(appraiser)近日透露,預計該市有4萬套非法套間,此數據為公布的兩倍。
該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評估員表示,在素裡從業八年,他見過數千例這樣的情況:屋主拿著蓋屋計劃書上交市府,在計劃書中稱地下室的作用為娛樂室、兒童房等。事實上,壹旦屋主拿到政府的批准,這些房間都不會存在,因為許多屋主將地下室改成套間出租。
僅2012年,素裡市就有約4000個住宅開發計劃,其中1500個為獨立屋,多集中在Newton區和南素裡。素裡市府當年共批准了427個第贰套間桉。按規定,設置第贰套間需要每年交給政府500元至1300元,這筆費用包括垃圾收集及水費等基礎設施服務費用。此外,屋主還需要按規定安裝獨立的電源線路、水管線以及防火牆等,花費共計達1萬元。
從評估員透露的情況看,素裡市有大量屋主避開規定,設置了非法套間。2012年,該市接到有關非法套間的投訴就有1600起,素裡還為此調查了約6000戶人家。至2012年7月,市府共下令移除180個非法套間。
評估員表示,素裡市人口增長迅速,對第贰套間的需求極大。不過,蓋非法套間不但隱瞞屋主的收入,也將公共基礎設施負擔轉移到其他納稅居民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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