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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4-08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聯邦人力資源及技術發展部長范茵麗宣布,用來計算就業保險福利的「浮動最佳收入周」基准(Variable Best Weeks),星期日起生效。
聯邦政府是於去年4月在其《就業增長與長期繁榮法》(Jobs, Growth and Long-Term Prosperity Act)中,引入「浮動最佳收入周」基准。
范茵麗表示,隨著該項變化,政府確保就業保險(EI)項目保持公平、靈活和可應變,得以支持有需要的國民取用。她又說,就業保險福利的新計算方法,將確保在類似勞動力市場條件的地區生活的人士,獲得相同的對待。
新的「浮動最佳收入周」基准,將每周就業保險福利的計算,與每個區域當地勞動力市場條件調准。這個方法適用於全國,並適應經濟的變化。對於大多數就業保險金申領人,當局現在會采用在合資格期(壹般為申領開始前52周)內最佳(最高)收入的星期,來計算就業保險福利。使用周數從14周至22周不等,視乎在特定的EI地區之失業率而定。
「浮動最佳收入周」基准取代了以前的法例及「最佳14周收入」(Best 14 Weeks)試驗項目。但新基准並不適用於自雇加拿大人或漁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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