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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4-17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卑詩省檢控官要求法庭判處被控刑事過失、導致壹歲男嬰死亡的無牌托兒中心壹女員工入獄3年。而被告代表律師則希望法官量刑為6個月至1年。
該宗男嬰死亡案,於2011年1月17日在高貴林港桑尼斯街(Shaughnessy St.)1300號路段壹幢獨立屋開設、名為Rattle-N-Roll的無牌托兒中心發生。
卑詩省級法庭周贰對被控刑事過失,導致放在汽車嬰兒座位、無人照顧的壹歲男童豪利(Arto Howley) 頸項被帶纏著死亡的托兒中心女員工麥克費倫(Maria McFerran),進行判刑聆訊。
檢控官要求法庭判麥克費倫入獄3年。而被告代表律師指控方建議的3年入獄時間太長,應改為6個月至1年的懲處更為合適。
法庭文件顯示,麥克費倫發現豪利頸項被帶纏著,不省人事。但她向警方撒謊說,是發現豪利在嬰兒床被毯子焗住,同時把汽車嬰兒座位收藏在櫃內。-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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