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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5-30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溫哥華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報道
被指虐貓長達近1小時、並用手機錄下虐待小貓和老鼠片段的29歲男子盧卡斯(Jordan Lucas,圖),周叁被法庭判入獄17個月,以及守行為2年。卑詩愛護動物協會(BCSPCA)對此表示歡迎,認為這是虐待動物罪行中刑期最嚴重的壹次。
BCSPCA去年4月接到壹個購買贰手手機女子的報告,案件由此揭發。在該段令人震驚的影片中,壹只黑白兩色小貓遭壹男子施以各種虐待,包括揮拳重擊、掌摑、勒住頸部幾乎窒息,更被大力扔到家具上,以及在脖子處捆上繩子旋轉搖動等。
警方隨後共發現36段虐待5只小貓和壹只老鼠的視頻,並根據施虐者手臂上的紋身,成功追查到疑犯盧卡斯。
法庭了解到盧卡斯曾吸食毒品,但在拍攝該虐貓錄像時他已經清醒5天。
盧卡斯的辯護律師說,事件發生時,盧卡斯曾患精神病。
除了虐待動物罪名成立,盧卡斯還曾被判其他罪名成立,包括傷人、搶劫、恐嚇、擁有賊贓、行為不檢及違反法庭禁令等。
法院認為盧卡斯破碎的童年和吸毒經歷導致該行為,並強制他進行心理輔導,未來2年不能擁有任何動物。BCSPCA對此判決表示歡迎,但認為法官應該禁止盧卡斯終身不能養寵物。盧卡斯已服刑10個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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