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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6-10 | 來源: 佛山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婚姻 | 字體: 小 中 大
60年婚姻壹朝散,佛山79歲老翁為“六旬小叁”休老妻? 佛山叁水壹名79歲的老人,堅決要跟77歲的老伴離婚,而老伴稱丈夫離婚是為了第叁者。記者昨日獲悉,叁水法院多次調解無效後,只得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
今年79歲的張先生和劉女士於1953年結婚,結婚初期贰人感情尚可,但隨著子女漸漸長大,張先生發現孩子越來越不像自己,於是懷疑兩個孩子並非親生骨肉。經多方打聽,張先生從親戚口中得知,他在外地工作期間,劉女士與同村壹男子關系曖昧,而兩個孩子的長相恰好與該男子拾分相似。張先生多次追問,但劉女士矢口否認,雙方自此留下了心結。
對於要離婚的原因,張先生認為,贰人感情基礎薄弱,加之性格不合,經常為家庭瑣事爭吵,現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根據劉女士的答辯狀所述,近幾年丈夫與壹名60多歲的女性保持不正當交往,之所以要離婚是為了和“小叁”雙宿雙棲。因此,劉女士堅決不同意離婚。
叁水法院經審理發現,原、被告沒有登記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婚後的60年裡也沒有補辦結婚手續,屬於事實婚姻。法官多次詢問當事人雙方是否同意調解,張先生堅決表示不願與劉女士和好。最終,法院只好作出離婚判決。
承辦法官告訴記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事情,但壹段婚姻的維持總要經受各種考驗,夫妻之間應當多壹些諒解、多壹些扶持、多壹些信任,而不是相互猜忌、埋怨,導致婚姻出現裂痕,更不要因壹時沖動或意氣用事斷送美好的婚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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