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3-06-14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訊
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九名法官昨就現行賣淫法例是否違憲召開聽證會,法院聽取拾多個相關團體意見。多個支持及反對團體合共超過100名示威者,則在法院門外表達意見。
聯邦政府律師Michael Morris指出,安省上訴法院(Ontario Court of Appeal)去年推翻《刑事法》(Criminal Code)禁止妓院、依靠妓女維生及賣淫,指禁止妓院反而逼使性工作者在街頭招客,令她們身處險境。
最高法院法官指出,賣淫本身並非違法,並問及賣淫如何引發其他相關罪行。首席大法官麥洛蓮(Beverley McLachlin)舉例指妓女大可聘請保安和在安全的妓院內工作,她說:「這可能是Brinks保安公司或其他人,我不肯定他們有這些業務。」她的話在法院內引發笑聲。
賣淫法違憲聽證會完畢
安省司法廳(Ontario Attorney General)代表律師Jamie Klukach指,加國賣淫是合法的言論是誤導,稱在加拿大,賣淫是非法多於合法。
叁名性工作者代表律師、多倫多約克大學奧斯古法學院(Osgoode Hall)法律教授楊格(Alan Young)批評對方是制造假象和散播恐慌,促請法院放下道德考慮,堅守法律核心問題。但楊格也面對法官的挑戰,當他指賣淫法例是過時的產物時,即引起法官摩達華(Michael Moldaver)質疑:「國會可能是不希望見到,人們可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將壹間屋轉為壹人獨立經營的賣淫場所。」
多個支持及反對團體合共逾100人在法院門外請願表達意見。支持性工作者壹方方手持「性工作權是人權」標語,而反對壹方則有年輕婦女組織揮動大型橫額寫上「將嫖客和皮條客列為罪犯,而不是女人」。法院花了伍個半小時聽取拾多個相關團體意見,部分團體支持以某種形式合法化,而部分則堅持賣淫是違法。最高法院最快於六個月後有裁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