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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6-30 | 來源: 現代快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律師:未現趙紅霞正臉是進步 已回家與孩子團聚(圖)

在央視播出的畫面裡,趙紅霞(右背對者)沒有出現正面鏡頭
前天下午,涉“重慶不雅視頻案”的肖燁、趙紅霞等人敲詐勒索案在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壹審公開宣判,趙紅霞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趙紅霞當庭表示不上訴。
趙紅霞的代理律師表示,前日的庭審現場及相關媒體報道中,都沒有出現趙紅霞的正面鏡頭,這是壹個進步。
律師:
趙紅霞獲判緩刑非因檢舉
前天下午,記者聯系了趙紅霞的代理律師——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智勇。
張智勇說,他沒有為趙紅霞做無罪辯護,而是做了敲詐勒索罪證據不足的辯護。
張智勇表示,在代理過程中,他所了解的警方及檢方查明的事實來看,趙紅霞對於肖燁利用不雅視頻敲詐有關官員並不知情,但她曾清楚肖燁要利用不雅視頻,向這些官員推銷運動服。此外,趙紅霞利用秘密拍攝設備,在官員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將性愛視頻拍下,僅就這個事實來看,同樣屬於違法行為。因此,張智勇在辯護中已向趙紅霞講明,她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犯罪,在審理中,應當充分認罪,做積極的懺悔。趙紅霞對此予以認同,在庭審中積極主動供述了其行為,並有相關的悔罪表現。這應該也有利於趙紅霞最終獲緩刑。
不雅視頻的曝光,雷政富的違法犯罪問題得以公之於眾,他最終也受到法律的制裁,對此張智勇分析,在法律認定上,這不屬於趙紅霞的重大檢舉行為或立功行為,更不應該與反腐聯系在壹起。
追訪:
趙紅霞已回家與孩子團聚
“昨天聽到宣判結果的時候,很高興,很激動,我們非常滿意,也是我們追求的壹個結果。”昨天上午,張智勇還表示,前天下午智豪律師事務所派出律師將趙紅霞從看守所接走,然後交給了趙紅霞的家人,前天晚上就到家了,可以見到分離7個月的孩子了。
張智勇說,看前天的央視和報紙的報道,並沒有發現趙紅霞的正面畫面或照片,而以往,貪官和情婦大幅度的照片均會出現在媒體上。“這挺不錯的,我覺得這是壹個進步。”張智勇說,在這件事中,趙紅霞是弱者,也是受害者。
而對於判贰緩贰,張智勇表示,趙紅霞在緩刑考驗期內,由公安機關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考察,如果沒有再犯新罪,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銷緩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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