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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7-14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3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菲傭告華裔雇主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報道
證供全屬贰手 須重審口頭供詞
溫哥華菲傭案中,聲稱遭雇主長期奴役的菲律賓女傭薩米恩托(Leticia Sarmiento)循民事程序,要求討回加班費及從事其他工作欠薪,暫遭駁回。薩米恩托的前雇主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及妻子禤藹玲(Oi Ling Nicole Huen),原被下令支付薩米恩托3.4萬元,但柯耀昆以原裁決僅據書面供詞作出為由而提出上訴。上訴機構也認為原審欠全面,此訴訟將重新聆訊。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卑詩雇傭標准審裁處(Employment Standards Tribunal)於去年下令,柯耀昆夫婦須向薩米恩托支付3.4萬元,其中2.1萬元為超時工資。
裁決只根據書面供詞
柯耀昆不服而上訴,指原裁決只根據書面供詞作出。經過審理,上訴機構認為在原審中,薩米恩托的證供全屬贰手,由西岸家庭傭工協會(West Coast Domestic Workers' Association)代為呈交。據此,這宗要求討回欠薪個案,現須重新審理口頭供詞。
現年40歲的薩米恩托較早時在庭上作供稱,2008年9月柯耀昆移民加拿大,她被帶到溫市後每天工作16小時、每周7天,沒有休息日和假期。
事件在2010年6月,薩米恩托與女雇主爭執後揭發。
今年6月26日,柯耀昆被卑詩最高法院壹陪審團裁定非法販運人口、非法雇用外國公民、提供不實申請資料共3項控罪均成立;同案柯的妻子禤藹玲則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柯耀昆的判刑聆訊,定於8月21日在卑詩最高法院進行,控罪的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
對於被控罪成的裁決,柯耀昆表示會提出上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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