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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9-29 | 來源: Edwin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上海反腐風暴 | 字體: 小 中 大
上海拆遷戶:黃菊前秘書是陳良宇案關鍵人物 亞洲時報
亞洲時報在線方德豪撰文/中國當局在9月24日革除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職務,打掉壹名貪官,中國百姓都叫好。可是,陳良宇壹案還有不少關鍵人物,他們大多是陳良宇或另壹位曾任上海書記黃菊有關的人,他們在陳良宇問題中是否有扮演甚麼角色,實在惹人關注。
8月25日,曾遭陳良宇打壓的上海“東八塊”拆遷戶周大燁等人,向最高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遞交了舉報信。信中指出,中共政治局常委黃菊前秘書、上海市靜安區區長姜亞新,和中共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親信、上海市靜安區副區長是明芳,與周正毅簽訂的合同,涉及合同詐騙。
舉報信表示,2002年5月28日,周正毅與上海市靜安區區長姜亞新的委托人副區長是明芳,簽訂了《上海市靜安區石門贰路以東地塊58街坊地塊委托拆遷及大市政設施配套合同》,該合同所轄地段屬於“東八塊”之壹,涉及合同詐騙。
據指出,周正毅簽署這八個合同用的公司--香港“佳運投資有限公司”─-純屬子虛烏有,香港“公司注冊處”和“商業登記署”兩個機構均無記錄;其次,該公司在合同上的地址,也屬另壹公司。
又據說,上述的八個合同將靜安區壹塊連篇的區域壹分為八,分別簽訂了國有土地出讓合同,致使40億元土地出讓金不受財政部、上海市財政局的管轄和監控,舉報人認為,這都屬欺詐行為。
姜亞新據上海方面的官方資料顯示,姜亞新,男,1953年6月生,歷任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組織處處長、秘書長,中共靜安區委副書記、副區長,區委副書記、區長。2005年7月,當選黃浦區區長。工作分工包括:負責區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區政府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辦公室、外事辦公室),財政、稅務、人事(編制)、國資、監事工作。
是明芳也是根據上海官方資料,是明芳,男,1963年6月生,現任靜安區委常委、副區長。其分管職務包括:建委(含動遷辦、防汛辦)、市容市政委(含市容環衛局、愛衛辦)、城管大隊、環保局、房地局、民防辦(含區府人防辦)、綠化局、住宅局、市政配套局、地鐵辦、靜開辦、北開辦、停待建辦、零星改造辦。協助分管規劃局、批租辦工作。
中共中央紀委常委幹以勝26日說,將嚴肅開展對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調查,總結包括政務公開的經驗及教訓,防止再發生同類事件。他說,中央最早在調查上海社會保障基金案時,發現陳良宇涉嫌違規,不排除可能再涉及其他人士。他強調,壹旦再發現,不論職級高低,都會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新華網25日報道,原中共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問題包括:為壹些不法企業主謀取利益、袒護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謀取不正當利益,陳良宇於9月24日被免去其上海市委書記壹職、停止中央政治局委員等職務,中共中央並決定對陳良宇違紀問題立案檢查。-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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