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06-09-30 | 來源: 辣椒城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美國 | 字體: 小 中 大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聯邦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27日向麻州的聯邦地區法院(US District Court)提出告訴,指控Lubri-zol和Noveon兩家公司違反聯邦法律,因為該公司騷擾壹名越華裔員工、迫使其辭職,並解雇另壹名挺身支持這名員工的美國工人。
根據EEOC提交法院的指控書,樂初(譯音,True La)2004年起受雇於位於麻州威明頓鎮鎮的Noveon公司,任全職壓縮機操作員。在工作中,他不斷遭到同事口頭奚落侮辱,嘲笑他說話口音,並以帶種族歧視的話語辱罵他。
例如,同事稱他“矮個兒”(shorty)、“小鬼”(kid)、“小中國人”(little Chinese)、“男孩”(boy)等,甚至有壹名員工曾把他舉起,威脅說要把他丟進垃圾桶。另有壹名叔叔曾打過越戰的同事更當面嘲辱他說,“他(指叔叔)真他X的,在越南的時候,忘記射殺他們其中的壹個人”。
不但言語侮辱,指控書中描述,樂初所操作機器的化學混合物中,常遭同事丟進螺絲墊圈、發網、彩色彈珠等異物,騷擾者還藏匿他的工具、向他的設備吐口水、把他的機器插頭拔掉等。當他向公司主管反應所受的待遇和工作上的阻礙時,他的上司告訴他,“把機器修好繼續幹活,或是職辭回家!”。之後,上司更以轉派他做卑微工作、不再有專屬電腦等方式報復(retaliate)他。
樂初於2005年6月被迫離職後,向EEOC提出歧視告訴。該公司員工芮契爾(Michael Richer)去年11月在公司內部調查時,因挺身為樂初說話,之後也遭處罰性報復,2月1日更被解雇。當他詢問被解雇的理由,他的工頭僅回答“表現不好”(poor performance),並拒絕解釋。
EEOC地區主管路易斯(Spencer H. Lewis, Jr.)表示,無論出生在何處,在工作上應受到公平待遇,沒有任何員工應該忍受樂初這樣的待遇。EEOC律師格羅絲曼(Elizabeth Grossman)說,芮契爾只是因為說了實話,便遭解雇,EEOC將繼續致力消除此類職場的違法報復行為。
EEOC波士頓地區法律顧問威爾區(Shirley Wilcher)表示,這是個非常嚴重的歧視案件。EEOC在樂初提出告訴後,便展開對此事的調查。並在了解真相後,試圖調解,和解不成功,才向法院提出訴訟。
在指控書中EEOC要求被告賠償樂初及芮契爾兩人金錢、精神、官司和相關損失,也要求業者明訂公司法規、提供平等機會、根絕類似歧視,並舉辦員工培訓輔導等課程。
位於麻州、制造塑膠樹脂的Noveon公司是俄亥俄州Lubrizol化學廠的子公司。Lubrizol公司發言人柯溫(David Cowen)表示,該公司拾分重視所有的指控,但因為訴訟未決,目前不做任何評論。 (唐嘉麗)-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